深圳市泰盛宝建筑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龚思琦 | 注册资本:5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40300MA5GKJMW3C | 所属地区:广东省 |
| 企业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后海滨路3368号鹏润达商业广场1708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3-19
(2025)粤0305民初53859号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2
2024-09-18
(2024)粤0309民诉前调10164号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3
2024-09-17
(2024)粤0309民诉前调10164号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深交罚决第﹝2026﹞ZD03699号
2026年03月17日10时20分,执法人员在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五和大道183号灯柱对粤B89512D重型自卸货车进行执法检查。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并告知申请回避等权利后,对司机进行了询问。经调查,司机陈述该趟运输所驾驶的车辆所有人为深圳市泰盛宝建筑有限公司,装载货物为沙土,从坂田岗头西地铁站出发运输至平湖嘉湖路,运输任务由车属公司安排,运输费用由公司统一结算。经执法员核查,司机已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车辆已取得道路运输证,车属公司已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但现场存在车辆装载货物超出车厢栏板高度20厘米左右,车厢盖板无法闭合,所载货物有脱落、扬撒的情况,以上事实司机予以确认,并全程录音录像为证。2026年4月2日,执法人员向深圳市泰盛宝建筑有限公司被授权人做补充调查,其对上述事实无异议。深圳市泰盛宝建筑有限公司实施了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的违法行为。本案中,当事人一年内第一次被查处。
处1000元罚款
1000.00元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2026-06-11
2
粤东交罚﹝2026﹞02703号
2026年3月13日09时50分,我单位执法人员在东莞市清溪镇北环路路口路段依法对由驾驶员张茂海驾驶的粤B98782D重型自卸货车进行检查,经调查,该车辆车主深圳市泰盛宝建筑有限公司已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该车辆已取得道路运输证,驾驶该车的驾驶员为该车辆车主聘请的驾驶员张茂海,车上运载的货物为泥土,由深圳市泰盛宝建筑有限公司安排从深圳市南山区运载到东莞市清溪镇罗马村,该趟运输要收取运费800元,运费由深圳市泰盛宝建筑有限公司负责收取结算,经检查该车在运输过程中存在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的行为,且无法当场改正,发现当事人使用粤B98782D重型自卸货车于2026年3月13日09时50分在东莞市清溪镇北环路路口路段有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的违法行为。以上询问笔录、现场照片、车辆道路运输信息查询结果资料等证据为证。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标准(道路运政 2021年版)》(序号:95)的规定,当事人有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行为一年内第一次被查处,且无法当场改正,违法行为情节较轻。违法行为通知书送达后,你(单位)未提出陈述申辩。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
1000.00元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2026-05-13
3
﹝2025﹞深南南山综罚决字第02046号
深圳市泰盛宝建筑有限公司的运输车辆粤B85439D于2025年5月8日16时10分,行驶至妈湾大道(妈湾0号泊位)时车身不洁、车厢外挂泥。
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
5000.00元
深圳市南山区南山街道办事处
2025-05-13
4
﹝2025﹞深南南山综罚决字第02032号
深圳市泰盛宝建筑有限公司的运输车辆粤B89512D于2025年4月8日15时30分,行驶至妈湾大道西往东至0号泊位门口处时沿途泄漏污染城市道路,污染路面尺寸为长2.4米、宽1.2米,污染面积共计2.88平方米。
罚款人民币伍佰柒拾陆元整
576.00元
深圳市南山区南山街道办事处
2025-04-1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