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荣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开红贵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40302MA0KF76G54 | 所属地区:山西省 |
| 企业地址:山西省阳泉市城区南大街602号万隆小区商业楼503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平城罚决字﹝2024﹞第15号
22024年7月24日,平定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向我队下达关于平定县大气环境综合整治的督办函,平定县大气管控服务组在7月24日日常巡查中发现,平定县新建西路集中供热管网工程现场土方作业未采取湿法作业,造成扬尘污染。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规定。
22024年7月24日,平定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向我队下达关于平定县大气环境综合整治的督办函,平定县大气管控服务组在7月24日日常巡查中发现,平定县新建西路集中供热管网工程现场土方作业未采取湿法作业,造成扬尘污染。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予以处罚,根据《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鉴于当事人在施工现场未做到1项(施工现场土方作业未采取湿法作业)防治措施,且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积极整改存在的问题,没有造成严重的危害后果,对阳泉市荣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处以罚款壹万元的行政处罚。
10000.00元
平定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4-08-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