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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金钱草大药房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孙桂杰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230102MA19HQ7PXA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企业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哈双北路宜居家园C区302栋1层102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道里市监处罚〔2025〕42号
经查,哈尔滨金钱草大药房有限公司在2023年3月-2024年5月期间在京东商城平台开设店铺经营药品网络销售,店铺名称为鲁思瀚博大药房旗舰店。目前,该网络店铺已下架关停。当事人在京东商城平台店铺(鲁思瀚博大药房旗舰店)销售“诺和锐 ”门冬胰岛素30注射液(规格为3ml:100IU笔芯/盒)和“诺和达 ”德谷胰岛素注射液(规格为3ml:300IU笔芯/盒)的两种药品从非法渠道购进且在京东商城平台网络销售的药品未建立药品的验收和销售记录。从2023年3月16日至2024年4月16日,当事人在京东平台店铺销售上述两种药品销售数量共计为18盒,销售额共计2398元,违法所得2398元。根据当事人所述,该店2024年5月在京东平台的店铺已下架关停,目前查询找不到当时的销售标价。因上述药品没有标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五十一条“本章规定的货值金额以违法生产、销售药品的标价计算;没有标价的,按照同类药品的市场价格计算。”的规定,我局通过在京东平台搜索销售同类药品的3家店铺,按照同类药品的市场价格计算,“诺和锐 ”门冬胰岛素30注射液(规格为3ml:100IU笔芯/盒)的货值金额为1428元(取3家店铺药品标价的平均单价计算价格为84元/盒,京东大药房销售单价为70元/盒,安泰大药房旗舰店销售单价为92元/盒,润逸堂大药房旗舰店销售单价为90元/盒)、“诺和达 ”德谷胰岛素注射液(规格为3ml:300IU笔芯/盒)货值金额为114.8元(取3家店铺药品标价的平均单价计算价格为114.8元/盒,京东大药房销售单价为85元/盒,安泰大药房旗舰店销售单价为156.4元/盒,艾迪科大药房旗舰店销售单价为103元/盒),共计货值金额为1542.8元。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 1.道里区药械科转发通知的信息截图1张、《移交、协查、转办、交办单》(2024)第142号的复印件1份,证明案件线索来源。 2.当事人《营业执照》和《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各1份和委托书1份、委托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的经营主体资格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 3.现场笔录1份、询问笔录2份、《责令改正通知书》(哈里市监群力责字〔2024〕0626号)及送达回证1份、《询问通知书》(哈里市监群力询字〔2024〕0626号)及送达回证1份、《限期提供材料通知书》(哈里监市群力限提〔2024〕21号)及送达回证1份、送达地址确认书1份,京东平台店铺(鲁思瀚博大药房旗舰店)停业下架截图打印件1张、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函及销售明细打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经营的违法事实; 4.情况说明1份、京东平台销售同类药品标价的截图打印件2份,证明当事人经营违法药品的货值金额。 以上证据材料依据法定程序收集,经当事人签字确认,证据真实、合法,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有关联性,可以证明当事人的主要违法事实。
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2398元;3、罚款100000元。
100000.00元
哈尔滨市道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1-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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