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市茄子河区仕海副食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朱世海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30900MA1C72919M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七台河市茄子河区富贵园小区41号楼9号商服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七市监处罚[2024]4012号
经查,当事人在淘宝平台上发现两家槟榔销售店铺,万顺槟榔和福旺槟榔批发,当事人分别于2024年1月至2月以微信付款的方式在万顺槟榔购进规格88克槟榔20袋、规格48克槟榔50袋,付款2600元(微信名小叮铛);在福旺槟榔批发购进规格88克槟榔30袋和规格48克槟榔50袋,货款3150元(付款4000元,除槟榔外还包括其他商品,微信名天青色等烟雨)。
规格88克槟榔进货价格每袋55元,销售价格每袋75元,已销售49袋;规格48克槟榔进货价格每袋30元,销售价格每袋36元,已销售99袋。上述侵权槟榔货值金额为7350元,违法所得为7239元。
经查,湖南口味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口味王”“和成天下”商标上取得了商标注册证,且在有效期内。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现场笔录》1份,证明现场检查情况。
2、《询问笔录》一份,证明当事人销售涉嫌“口味王”“和成天下”注册商标专用权槟榔的购货来源、购进数量、销售价格及违法经营事实。
3、当事人《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及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证明当事人从事经营的主体资格。
4、商标持有人湖南口味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各一份,证明商标持有人湖南口味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从事经营的主体资格及取得“口味王”“和成天下”注册商标。
5、产品鉴定证明一份,证明湖南口味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当事人销售的“口味王”“和成天下”槟榔制品经鉴定为侵犯“口味王”“和成天下”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6、举报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及授权委托书一份,证明举报人资格及其获得湖南口味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代理权情况。
7、检查照片四张,证明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现场检查情况。
8、当事人销售的侵权商品照片四张,证明当事人销售侵权商品的外包装标识情况。
9、微信支付记录截图,证明当事人购进涉案槟榔。
10、执法视频,证明案件内容真实,执法程序合法。
11、执法证截图,证明执法人员具有执法资格。
罚款1.0万元#
10000.00元
七台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6-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