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钦南区弘杰电动车销售部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日杰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50702MAA7FTPNX7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南区向阳街36-3号一楼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钦南市监处罚〔2024〕232号
经查明,当事人自2022年1月份开业起至案发时,在钦州市钦南区新华路11号广厦花苑21幢102、103号商铺从事电动自行车销售及维修服务的经营活动。当事人分别于2023年12月23日、2024年3月14日,从东莞市台铃车业有限公司购进下列电动自行车(共4辆):整车编码为329722305249402、329722305291081的台铃电动自行车各购进1辆,进货价1899元/辆,销售价2499元/辆;整车编码为329722308058019、329722409001530的台铃电动自行车各购进1辆,进货价格1999元/辆,销售价2599元/辆。当事人购进上述电动自行车后将电动自行车的鞍座加长、脚蹬及脚蹬曲柄拆除后在店内进行销售。当事人分别对该批台铃电动自行车的鞍座进行加长:整车编码:329722409001530,鞍座长度:65厘米;整车编码:329722308058019,鞍座长度:63厘米;整车编码:329722305249402,鞍座长度:63厘米;整车编码:32972230591081,鞍座长度:60厘米。该批台铃电动自行车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4.1“电动自行车应当符合下列要求:a)具有脚踏骑行能力;”6.1.5“尺寸限值 电动自行车的尺寸限值应当符合下列要求:b)鞍座长度小于或等于350mm;”的规定。以上电动自行车,截止案发时,均未成销售,货值金额为10196元(以销售价格计算)。
1.罚款人民币壹万元(¥10000.00);
2.责令当事人将涉事电动自行车恢复原状。
10000.00元
钦州市钦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7-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