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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忆颜商贸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2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梁巧波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10115792771208T所属地区:上海市
企业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老芦公路1361、1363号第五幢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08-18
(2023)沪0115民初75163号
产品责任纠纷
衷*
上海忆颜商贸有限公司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2
2023-08-07
(2023)沪0115民初75162号
产品责任纠纷
衷*
上海忆颜商贸有限公司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沪市监浦处﹝2024﹞152024003914号
经查明:当事人上海忆颜商贸有限公司2006年成立后一直经营至今,在位于书院镇老芦公路1361、1363号开设店招为“尚优生鲜”的超市,主要从事食品和日用百货销售。2024年3月11日,我局收到群众投诉反映称其于3月9日在老芦公路1361、1363号尚优生鲜超市购买了香荷牌五花风肉。生产日期为2023年10月6日,净含量:计量称重,保质期120天(建议冷藏)。到家后发现该肉已经过期一个月,有购物小票显示购买价格为19.20元,购买时已超过保质期限。2024年3月12日,我局执法人员至书院镇老芦公路1361、1363号的“尚优生鲜”超市进行现场核查。经确认,当事人自述共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香荷牌五花风肉1份,重量销售金额为19.20元,重量320g。该商品进货价格为24元/500g,销售价格30元/500g。现场执法人员查见待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香荷牌五花风肉。货值金额合计19.20元,违法所得3.84元。该些超过保质期食品当事人均从正规渠道采购。案发后,当事人已将相关超过保质期产品下架自行销毁。
没收违法所得0.000384万元,罚款0.050000万元
500.00元
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7-12
2
沪市监浦处﹝2023﹞152023002122号
经查明:当事人上海忆颜商贸有限公司2006年成立后一直经营至今,在位于书院镇老芦公路1361、1363号开设店招为“尚优生鲜”的超市,主要从事食品和日用百货销售。2023年5月8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于对当事人销售的上述豆王(菜豆)进行抽样检测,根据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2023年5月25日出具的检验报告(NO:TQ23061100114和)显示,当事人销售的上述豆王(菜豆),检验结论为:“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具体为噻虫胺,mg/kg,标准指标≤0.01,实测值0.030,单项判定不合格,故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3年5月8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于对当事人销售的上述豇豆进行抽样检测,根据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2023年5月25日出具的检验报告(NO:TQ23061100111和)显示,当事人销售的上述豇豆,检验结论为:“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具体为噻虫胺,mg/kg,标准指标≤0.01,实测值0.032,单项判定不合格,故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没收违法所得0.005960万元,罚款0.500000万元
5000.00元
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8-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