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敦化市老汪家蔬菜水果批发店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汪云阁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222403MA7LHM6F24所属地区:吉林省
企业地址:延边州敦化市康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批发市场库房区0#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敦市监行处字(2023)115号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一款:“禁止销售下列食用农产品:第(二)项: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的规定。
2023年6月14日,我局执法人员将检验报告NO:HKCJ2300022-142送达敦化市老汪家蔬菜水果批发店,检验报告内容是对敦化市家喜蔬菜摊床经营的茄子(购进日期:2023年5月11日)抽样检验。经抽样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敦化市家喜蔬菜摊床销售的茄子是在敦化市老汪家蔬菜水果批发店购进(老汪家蔬菜水果批发店购进日期2023年5月8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二十五条第一款“禁止销售下列食用农产品:”第(二)项:“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规定。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销售者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十项规定的,由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当事人作以下给予处罚: 没收违法所得501.2元。
0.00元
敦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9-0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