洮南市大鹏果蔬食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姚鹏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220881MA14XTCX8P | 所属地区:吉林省 |
| 企业地址:吉林省洮南市黑水镇十字路口北100米路东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洮市监减处﹝2024﹞45号
2024年3月18日,我局执法人员接到投诉称该单位销售过期食品,投诉人提供所购产品照片、购买视频以及消费转账记录,黑水所于2024年3月19日受理该投诉案件。2024年3月19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单位现场进行检查发现该店货架上经营销售“什锦果肉果冻”食品,生产日期2022.11.03保质期12个月,共计3个徐福记茶妍轻果冻食品生产日期2022.8.11保质期9个月,共计3袋,当事人(店长)现场陪同。当事人涉嫌经营超出保质期的食品,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国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之规定,于2024年3月19日立案调查。经过对洮南市大鹏果蔬食品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询问当事人等措施,至2024年4月1日查清事实,该案已调查终结。
1、没收超出保质期的“什锦果肉果冻”食品3袋、徐福记茶妍轻果冻食品3袋;2、没收违法所得13.50元,上缴国库。3、罚款人民币5000.00元,上缴国库。
5000.00元
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5-09
2
洮市监行罚字﹝2023﹞186号
洮南市春艳食杂店共2名从业人员,其中负责人林宝海未取得健康证明,其余一名从业人员均已取得有效健康证明。我办案机构于2023年4月19日再次对洮南市大鹏果蔬食品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在责令改正期满之后,当事人林宝海仍在未取得健康证明的情况下从事直接入口食品销售工作。
罚款人民币5000.00元,上缴国库。
5000.00元
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6-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