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重庆万民福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邓万民注册资本:300.000000万
统一信用代码:91500000MA61C85LXH所属地区:重庆市
企业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水土街道悦复大道16号12幢1-2(自主承诺)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2-21
(2025)渝0109民初1541号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四川金宏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重庆第一分公司
重庆万民福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两江市监处字(2023)245号
经查,当事人为重庆市两江新区水土街道悦复大道16号12幢1-2的重庆万民福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持有《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主要从事干货(木耳、银耳、香菇等)、杂粮(小米、荞麦、燕麦等)的简单分装,万民福五香粉加工。 2023年3月30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发现当事人现场未能提供生产的糯银耳(生产日期20230302)、嫩缸豆(生产日期 20230302)黄小米(生产日期20230102)、黑米(生产日期20230102)、赤小豆(生产日期 20230102)、黑豆(生产日期20230102) 等成品出厂检验记录、出厂检验报告等资料。该公司现场不能提供原料库存放的木耳、茶树菇、银耳、葡萄干等食用农产品原料质量合格证明材料,执法人员在原料库中随机抽查的原料: 1、洪丰雪花粉,生产日期20230120;2、黄米,生产日期 20221210,均未记录在进货查验台账中。我局执法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责令当事人于2023年4月15日前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当场送达责令改正通知书。 2023年5月25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经营场所再次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未能提供成品库内“百合干”(生产日期检验20230502)“莲米”(生产日期20230502)等成品出厂记录、出厂检验报告等资料。经与检验员核实,检验员说该2批次产品未进行检验工作。执法人员在原料库检查了分装原料“单晶冰糖”,该外包装上标有“生产日期:见包装袋或合格证”字样,执法人员发现外包装无生产日期标注,也未发现产品合格证,该公司现场未提供该产品的进货查验相关资料及记录。
责令消除影响
30000.00元
重庆两江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9-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