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业县联友建材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禤仕果 | 注册资本:2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510283404547709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乐业县乐天花园小区3幢1单元3-4层 【一照多址企业】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04-27
(2023)桂0105民初2701号
买卖合同纠纷
南宁聚福隆投资有限公司
禤**,张**,禤**,韦**,乐业县联友建材有限公司,梁**,韦**,刘**
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
2
2022-09-21
(2022)桂1028民初1483号
买卖合同纠纷
乐业县联友建材有限公司
蒙**,黄**
乐业县人民法院
3
2022-07-14
(2022)桂1028民初943号
买卖合同纠纷
乐业县联友建材有限公司
林**
乐业县人民法院
4
2022-06-16
(2022)桂1028民初546号
买卖合同纠纷
乐业县联友建材有限公司
x**
乐业县人民法院
5
2022-06-16
(2022)桂1028民初546号
买卖合同纠纷
乐业县联友建材有限公司
冉**,黎*
乐业县人民法院
6
2022-05-25
(2022)桂1028民初639号
买卖合同纠纷
乐业县联友建材有限公司
林**
乐业县人民法院
7
2022-05-23
(2022)桂1028民初546号
买卖合同纠纷
乐业县联友建材有限公司
黎*,冉**
乐业县人民法院
8
2022-01-20
(2022)桂1028民初22号
买卖合同纠纷
乐业县联友建材有限公司
龚**
乐业县人民法院
9
2022-01-20
(2022)桂1028民初24号
买卖合同纠纷
乐业县联友建材有限公司
韦**
乐业县人民法院
10
2022-01-07
(2021)桂1028民初2131号
买卖合同纠纷
乐业县联友建材有限公司
戴**,王**
乐业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10-15
2022-09-13
(2022)桂1028执396号
买卖合同纠纷
乐业县联友建材有限公司、戴**等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2-09-01
2022-01-19
(2022)桂1028民初22号
买卖合同纠纷
乐业县联友建材有限公司、龚**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2-09-01
2022-05-25
(2022)桂1028民初639号
买卖合同纠纷
乐业县联友建材有限公司、林**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22-01-19
2021-12-01
(2021)桂1028执276号
买卖合同纠纷
乐业县联友建材有限公司、曾**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5
2021-12-02
2021-09-27
(2021)桂1028执290号
买卖合同纠纷
乐业县联友建材有限公司、陈**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6
2021-06-29
2021-03-01
(2020)桂1028民初2566号
买卖合同纠纷
乐业县联友建材有限公司与蒙**、陈**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0029.00元
民事案件
7
2021-06-29
2020-11-30
(2020)桂1028民初1157号
买卖合同纠纷
乐业县联友建材有限公司与蒙**、陈**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20-12-31
2020-12-04
(2020)桂1028民初1252号
承揽合同纠纷
乐业县联友建材有限公司与乐业县宇硕设计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850.00元
民事案件
9
2020-12-30
2020-11-17
(2020)桂1028民初1312号
买卖合同纠纷
乐业县联友建材有限公司与杨**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10
2020-10-21
2020-09-23
(2020)桂1028民初1002号
买卖合同纠纷
乐业县联友建材有限公司与周**、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百环罚﹝2025﹞115号
乐业县联友建材有限公司水洗砂项目属于应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于2024年2月开始建设,2024年4月28日建成并投入生产,配套建设的沉淀池、弃渣场等环境保护设施在未组织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情况下,投入生产、使用,并进行成品砂石料销售。存在项目配套环境保护设施未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即投入生产、使用的环境违法事实。
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规则(2023版)》的规定(裁量结果见附件),核算行政处罚金额为人民币贰拾肆万玖仟柒佰贰拾捌元整(¥249728.00),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规则(2023版)>的通知》(桂环规范(2023)3号)第八条“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或者自治区经济发展、优化营商、企业运营等宏观形势和政策要求及相关阶段性专项行动、履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情况,经集体审议,可以在裁量公式计算结果的基础上,上、下浮30%以内执行,但不得超出法定的处罚幅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的规定,经集体讨论,同意在核算行政处罚金额的基础上给予下浮30%,下浮后处罚金额为拾柒万肆仟捌佰壹拾元整(¥174810.00),低于法定最低处罚幅度贰拾万元(¥200000.00),按最低法定下限幅度对你公司进行处罚。因此,百色市生态环境局决定对该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
200000.00元
百色市乐业生态环境局
2025-12-22
2
乐林罚决字{2025}第005号
毁坏林地
1.责令2025年9月30日前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2.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181824.20元三倍罚款545472.60元。
727296.80元
乐业县林业局
2025-04-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