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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大田县铭和建材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4法院公告 1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池昌森注册资本:15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50425565359029R所属地区:福建省
企业地址:大田县广平镇兴埔村陈坑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3-23
(2025)闽0623民初7335号
买卖合同纠纷
福建省大田县铭和建材有限公司
福建立维建材有限公司,蔡**
漳浦县人民法院
2
2025-12-16
(2025)闽0623民初7335号
买卖合同纠纷
福建省大田县铭和建材有限公司
蔡**,福建立维建材有限公司
漳浦县人民法院
3
2025-02-18
(2025)闽0425民初15号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
福建省大田县鑫城水泥工业有限公司
郑**
大田县人民法院
4
2024-08-13
(2024)闽0425民初1702号
劳动争议
蒋**
福建省大田县铭和建材有限公司
大田县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6-02-02
买卖合同纠纷
福建省大田县铭和建材有限公司
蔡毅勇;福建立维建材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漳浦县人民法院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闽明环罚﹝2025﹞18号
2024年12月13日,我局执法人员前往福建省大田县铭和建材有限公司执法检查时,该公司隧道窑正在生产,检查发现该公司脱硫塔循环池加药桶干涸,3台喷淋循环泵电源开关均处于关闭,同时3台循环泵均未开启运行。三明市大田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依法对该公司隧道窑窑尾脱硫塔烟囱出口废气采样监测。根据《监测报告》﹝田测报字﹝2024﹞第114号﹞,该公司隧道窑窑尾脱硫塔烟囱出口废气中SO?排放浓度为268MG/M3,超过《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修改单中规定的污染物排放限值SO?为150MG/M3。经调查,该公司脱硫塔配套的循环泵为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循环泵发生故障后,该公司无法提供跳闸故障证据,未及时检查发现跳闸故障和维修,致使处理设施不能正常发挥处理作用,导致该公司隧道窑窑尾脱硫塔烟囱出口废气中SO?排放浓度超过《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修改单中规定的污染物排放限值。同时,经调查询问,该公司钟善光介绍说此次跳闸前2年半左右时间已发生多次﹝7-8次﹞跳闸,期间仅做日常清灰处理维护,无相应维护记录证据;三明市大田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监测时,未采取减产或停产等应急措施;出现上述情况后,该公司一直未向我局报告报备。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二条第四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福建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规则》予以查处。
罚款人民币壹拾肆万伍千元。﹝¥145000﹞
145000.00元
三明市生态环境局
2025-05-22
2
﹝田﹞应急罚﹝2023﹞10号
未对隧道窑作业制定有限空间作业方案
罚款
22000.00元
大田县应急管理局
2023-04-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