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巴夫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秦江伟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10105MA47FGM300 | 所属地区:河南省 |
| 企业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花园北路62号黄河建工大厦B座1808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金市监处罚〔2026〕152号
经查,涉案产品名称为“大量元素水溶肥”。备案号为DLSRHEN2021-03857,是当事人司委托“河南百赢农业技术有限公司”生产的,2025年5月8日生产20件(每件12瓶),规格为每瓶1000毫升,单价为180元/件,共计3600元,目前当事人还未付款。2025年5月16日经“河南海瑞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测合格并出具了《检验报告》,2025年6月3日当事人入库完成。2025年7月16日,当事人将上述20件“大量元素水溶肥”销售给了“泗洪县首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作为试验使用,口头约定指导价为“300元/件-360元/件”,当事人也未收款。2025年11月30日,当事人收到了“泗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邮寄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通知单》及《检验报告》,上述肥料经山东腾翔产品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检测(报告编号:TXZJ/20250904258),产品外包装标签未注明钠元素含量的标明值,标识项目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NY/T 1107-2020 标准要求,判定为不合格,当事表示无异议。因当事人与“泗洪县首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约定指导价区间为“300元/件-360元/件”,“泗洪县首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作为经销商销售给“泗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销售价为30元/瓶,也就是360元/件,故我局认定当事人销售给“泗洪县首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按照指导价300元/件计算,目前涉案产品已被“泗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收。在调查过程中,当事人未向本局提供进、销货台账以及相关购销票据,本案案值和获利均以当事人认定的购销价格及计算。因双方并未实际交易,认定当事人的货值金额为6000元,违法所得为0元。
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罚款6100元。
6100.00元
金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4-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