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海路氏茶业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廖汝娟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40101MA5CJ161X3 | 所属地区:云南省 |
| 企业地址: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勐海县勐海镇冠城时代广场一期5幢1-2层5-07号铺二楼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09-06
(2023)皖8601民初382号
买卖合同纠纷
张*
勐海路氏茶业有限公司
合肥市铁路运输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云市监西勐海处罚〔2026〕20号
涉案茶产品是当事人在阿里巴巴平台的网店“勐海路氏茶业批发店”宣传销售的产品,当事人自上架涉案产品以来共销售1斤,共计42.00元,在抖音平台的商品详情页是当事人委托佛山五维传媒负责,费用为520元。当事人于2026年2月4日下午,对阿里巴巴网店“勐海路氏茶业批发店”中的涉案茶产品进行了下架,当事人在阿里巴巴平台上销售的“跨境云南凤庆滇红奶茶店专供酒楼茶走量路氏严选散装批13kg/件”,标题宣传:“专供”,其不能证明内容的真实性,属于虚假内容,主要目的是增加噱头吸引消费者进行购买。上述行为已构成发布茶产品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广告,同时,责令在网络平台上消除影响,并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42.00元(人民币:肆拾贰元)
2.对发布茶产品虚假广告的行为,给予广告费用4倍的行政处罚,即2080元(520元×4倍)(人民币:贰仟捌拾元)。
以上罚没款共计2122.00元(人民币:贰仟壹佰贰拾贰元整)
2080.00元
勐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4-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