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县永丰市场和爱购物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树银 | 注册资本:0.0004万元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2650121L50609300Y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沙依巴克区永丰镇亚心社区第三网格200号镇政府对面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乌县市监处罚〔2023〕39号
经查,当事人销售的山西陈醋(酿造食醋)(商标:晨泉+字母+图形,规格型号:420mL/瓶,生产日期:2023-02-06)是在2023年3月4日由山西陈醋(酿造食醋)的厂家直销送货给当事人一件20瓶。当事人反映山西陈醋(酿造食醋)的进货价是2.5元/瓶,零售价是4元/瓶,货值金额80元。截止2023年11月3日检查时,该批次山西陈醋(酿造食醋)除抽样8瓶外,已销售6瓶,剩下6瓶山西陈醋(酿造食醋)被依法扣押,违法所得56元。当事人接到检验报告后,无法联系到购买山西陈醋(酿造食醋)的顾客,无法退换款项。当事人购进该批山西陈醋(酿造食醋)货款是现金支付,进货时履行了索证索票职责,查验供货商经营资质,索取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检验报告(报告编号:WT2023188)(和抽检不是同一批次的产品)、以及供货商的产品经销合同、送货单,如实记录了《食品进货查验记录表》。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时拍摄的照片、现场检查笔录、当事人张新虹的询问笔录等予以确认。
1.对购进的食品未完全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的违法行为给予警告;
2.对当事人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的行为,没收山西陈醋(酿造食醋)(商标:晨泉+字母+图形,规格型号:420mL/瓶,生产日期:2023-02-06)6瓶;
3.没收违法所得56元,罚款5000元,合计罚没金额:5056元(伍仟零伍拾陆元整)。
5000.00元
乌鲁木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2-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