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源源燕顺泰饭庄(个体工商户)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杨源燕 | 注册资本:50.0万元 |
| 统一信用代码:92532930MAE8UMTX8M | 所属地区:云南省 |
| 企业地址: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源县茈碧湖镇顺泰城市广场3幢213-229号商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云市监大洱处罚〔2026〕5号
2026年4月8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对洱源源燕顺泰饭庄开展现场检查,该店经营者杨源燕有事外出,由其丈夫王雄飞陪同检查,在该饭庄库房内右侧货架上摆放有一瓶瑞利斯牌MG-肉宝王调味料(型号:7701,净含量:500g,生产日期:2023年12月12日,保质期:18个月),已开封使用剩余半瓶。经王雄飞和你店厨师介绍,该调味料用于加入卤水中卤肉,最后一次使用于2025年7-8月,用于卤制2只猪脚和1只猪耳朵,使用了1勺。执法人员对以上剩余半瓶的瑞利斯牌MG-肉宝王调味料采取了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洱市监强制[2026]15号),同时对该店存在其他违法行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洱市监责改[2026]19号)要求限期改正。
经查,当事人使用的瑞利斯牌MG-肉宝王调味料不是其购买的,是其对门酸菜牛肉店停业后,店主杨涛2024年5月份将瑞利斯牌MG-肉宝王调味料一瓶给当事人,同时还给了打包盒、菜篮子,现当事人无法提供供货方资质和销货凭证。当事人在卤肉加工的过程中加入少量的瑞利斯牌MG-肉宝王调味料进行卤肉,主要效果是增加卤肉的香味。当事人最后一次使用肉宝王调味料是2025年7-8月(当时已超过保质,到期时间2025年5月11日),用于卤制2只猪脚和1只猪耳朵,使用了1勺。造成超过保质期使用,主要是使用的次数少、使用中未注意其保质期。该案当事人违法所得无法计算,不再计算。我局责令当事人改正的问题,在本案调查终结前当事人已改正。
1、没收扣押的1瓶瑞利斯牌MG-肉宝王调味料;
2、处伍仟元整(¥:5000元)罚款。
5000.00元
洱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5-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