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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下城区雪琴果蔬店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常君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330103MA2CFXNG03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朝晖街道新市街45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杭拱市监处罚〔2024〕334号
当事人采购糯米香蕉时未履行查验义务,未保存相关凭证,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六十五条之规定,属于未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当事人经营的糯米香蕉农药残留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行为违反了《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四)项即《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属于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行为。 针对当事人未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二十六条第四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决定给予警告。针对当事人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依据《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七)项之规定,决定处罚款3000元。综上,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一、警告;二、罚款3000元。
杭州市下城区雪琴果蔬店系个体经营户,成立于2018年12月,主要销售农产品。2024年3月12日,我局对杭州市下城区雪琴果蔬店现场抽检,抽检食品为糯米香蕉,4月3日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检验报告(编号:24JF0313022)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该批次糯米香蕉由当事人从杭州市下城区陈记水果店进货,共进货8KG,当事人未保留相关进货凭证,无法计算利润所得。抽检完当日剩余糯米香蕉已自行处理,无剩余。
3000.00元
杭州市拱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6-24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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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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