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临泉县蓝姐文具店(个体工商户)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兰兰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341221MA8PJQ9G7B所属地区:安徽省
企业地址:安徽省阜阳市临泉县田桥街道办事处幸福路状元府东门15栋103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临市监处罚〔2026〕123号
经查明,当事人于2025年10月8日。从前任法定代表人(王强强)接手临泉县想中文具用品店,店内库存商品一并打包转让给当事人(王兰兰)。当事人(王兰兰)明确表示无法提供过期食品的进货票据。销售价为:1、康师傅老坛酸菜牛肉面;,拆零销售价:3.0元/桶,净含量:面饼85克+配料122克;数量:1桶。2、白象大辣娇上海葱油拌面,拆零销售价:5.0元/桶。净含量:面饼+配料114克;面饼90克,数量:1桶;3、康师傅大面饼红烧牛肉面(1倍半);拆零销售价:5.0元/桶。净含量:面饼+配料136克;面饼:110克(70克+40克)1倍半指面饼克重与劲爽系列面饼(70克)重比。数量:1桶。因当事人疏忽大意,导致余下的3桶食品过期,过期后未销售,无违法所得。并于2026年3月15日被执法人员检查扣押。当事人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金额为:1、康师傅老坛酸菜牛肉面(3.0*/桶=3元整)、2、白象大辣娇上海葱油拌面(5.0*/桶=5元整)。3、康师傅大面饼红烧牛肉面(1倍半)(5.0*/桶=5元整)。当事人违法经营额为:1X3.0+1X5+1X5=13元。
1;罚款贰仟元。
2000.00元
临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4-08
2
临市监处罚〔2024〕1241号
经查明,当事人于2024年9月17日购进香松火腿三明治8个,进价2.3元/个,销售价3元/个,销售了6个;2023年11月购进果冻泡糖4盒,进价3.8元/盒,销售价5元/盒,销售了3盒。超过保质期后未销售,于2024年9月21日被执法人员检查扣押果冻泡糖1盒、香松火腿三明治2盒,违法所得为0元。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金额为11元整。本案对照市场监督管理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标准,尚不够移送追诉当事人刑事案件的条件。
1;罚款叁仟伍佰元; 2;没收果冻泡糖1盒(生产厂家:汕头市龙鹏食品有限公司,净含量143克,生产日期2023年11月9日,保质期10个月);香松火腿三明治2盒(生产厂家:贵州麦香思食品有限公司,净含量80克,生产日期2024年9月12日,保质期8天)。
3500.00元
临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0-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