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安盛世平安物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罗建平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60983MA3600QP84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江西省宜春市高安市黄沙镇黄灰路90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07-11
(2023)赣09民终134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高安盛世平安物流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安市分公司
刘**
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3-05-11
(2023)辽13民终1448号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市分公司
高安盛世平安物流有限公司
辽宁省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3
2023-03-10
(2022)辽1321民初2490号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高安盛世平安物流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市分公司
朝阳县人民法院
4
2022-12-08
(2022)辽1321民初2490号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高安盛世平安物流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市分公司
朝阳县人民法院
5
2019-11-04
(2019)赣0428民初207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余*,余*,张**,王**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景德镇市分公司,浮梁县至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王**,高安盛世平安物流有限公司
江西省都昌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04-29
2020-06-15
(2020)赣04民终71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景德镇市分公司、余*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566574.00元
民事案件
2
2020-09-30
2019-12-29
(2019)赣0428民初207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王**、余*等与王**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566574.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川1006交罚﹝2025﹞312号
2025年07月23日16时20分,本机构执法人员在资中县G247线1510K 200M执法检查时发现:驾驶员谢洪成驾驶高安盛世平安物流有限公司所属赣C0N297重型自卸货车实施道路货物运输,高安盛世平安物流有限公司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资质,车辆道路运输证号为赣交运管宜字360983979959,该车行驶证核定的长、宽、高尺寸分别为11.37米、2.55米、3.68米,擅自加高货箱尾部及两侧栏板0.3米,加高处与原货箱为焊接结构不可现场立即拆除,加宽0米,加长0米。该改装行为由高安盛世平安物流有限公司自行实施,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变更登记。
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的行政处罚
5000.00元
资中县交通运输局
2025-07-24
2
川1006交罚﹝2024﹞0440号
2024年12月11日16时30分,本机构执法人员在资中县远达世纪城E区执法检查时发现:驾驶员陈志军驾驶高安盛世平安物流有限公司所属赣C0N297重型自卸货车实施道路货物运输,高安盛世平安物流有限公司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资质,车辆道路运输证号为360983979959,该车行驶证核定的长、宽、高尺寸分别为11.370米、2.550米、3.680米,擅自加高货箱两侧及尾侧栏板0.5米,加宽0米,加长0米。该改装行为由高安盛世平安物流有限公司自行实施,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变更登记。
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的行政处罚
5000.00元
资中县交通运输局
2024-12-12
3
皖芜无交执罚﹝2024﹞1000195号
高安盛世平安物流有限公司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案(车船号:黄赣C3L726)
罚款玖仟元整
9000.00元
无为市交通运输局
2024-10-09
4
湖口交(超)罚﹝2024﹞0071号
2024年08月06日18时43分,本机关执法人员在湖口县金沙湾博升大道加油站处巡查发现,高安盛世平安物流有限公司驾驶员杨益存在驾驶赣C5958U重型自卸货车擅自超限运输行驶公路的行为,经称重检测,车货总质量64.85吨,车货总质量限定31.000吨,超限33.85吨,超限率109.2%。有车辆检测单、道路运输证、现场照片、询问笔录、当事人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等材料予以证明。
赣C5958U超限运输行驶,罚款壹万陆仟伍佰元整,消除违法行为
16500.00元
湖口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4-08-06
5
川1006交罚﹝2024﹞0249号
2024年 07月 16日 21时 47分,本机构执法人员郑川西(23090417087),胡碧(23090417046)在四川省内江市资中县资威路三块石街附近执法检查时发现:驾驶员陈志军驾驶高安盛世平安物流有限公司所属赣 C0N297重型自卸货车实施道路货物运输,高安盛世平安物流有限公司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资质,车辆道路运输证号为360983979959,该车行驶证核定的长、宽、高尺寸分别为 11.370米、2.55米、3.68米,货厢两侧栏板及尾门栏板擅自加高 0.2米,且加高处与原货厢为焊接结构,不能立即拆除,加宽 0米,加长 0米。该改装行为由高安盛世平安物流有限公司所实施,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变更登记。当事人的行为涉嫌构成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当事人的行为涉嫌构成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
责令改正,并决定给予伍仟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5000.00元
资中县交通运输局
2024-07-23
6
津交(总)罚﹝2024﹞101220号
高安盛世平安物流有限公司高速公路上通行的车辆未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缴纳通行费案
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500)
500.00元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4-05-24
7
津交(总)罚﹝2024﹞101221号
高安盛世平安物流有限公司指使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的案
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
10000.00元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4-05-24
8
370685202400246
2024-03-21 09:40,招远市交通运输局的执法人员在招远市大秦家街道苇都高家村碑南50米对杨韶民驾驶的赣C8442U(黄色)号车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杨金江、彭殿东向杨韶民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 该车运输一车石子,车辆在行驶过程中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执法人员依法将该车作为证据暂扣于停车场,执法现场告知驾驶员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驾驶员配合检查并与执法人员共同录像取证。证据有现场录像、现场照片。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高安盛世平安物流有限公司承认违法事实,自愿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经调查认定高安盛世平安物流有限公司货运经营者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
对其进行罚款
10000.00元
招远市交通运输局
2024-05-13
9
湖口交罚(2023)0242号
2023年09月04日09时02分,我单位执法人员在湖口县金沙湾污水处理厂门口进行日常稽查,发现当事人高安盛世平安物流有限公司使用赣C5958U重型自卸货车有未经许可擅自超限运输行为。以上事实,有超限车辆检测数据单、驾驶员驾驶证复印件、车辆行驶证复印件、道路运输证复印件、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复印件等证据为证。
超限运输行驶,罚款壹万叁仟元,消除违法行为
13000.00元
湖口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3-09-04
10
京交法﹝23﹞字NO.42042174
高安盛世平安物流有限公司所有赣C6861U号车未经批准擅自改装,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此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二款的规定
高安盛世平安物流有限公司所有赣C6861U号车未经批准擅自改装,从事道路运输经营。
8000.00元
北京市房山区交通局
2023-05-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