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江市老太太烧烤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谭永城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30881MA7N2RY1XE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同江市东区春江街(原新春街)四方小区000102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同市监处罚〔2025〕8号
同江市老太太烧烤店于2022年4月19日注册,2022年5月11日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经查,同江市老太太烧烤店于2024年12月24日从同江市好就来羊肉店(聚盛羊肉)购进羊肉40斤左右,2024年12月24日从同江市林友鲜肉店购进猪肉45斤左右,2024年12月28日从同江市可鑫牛羊肉店购进牛肉20斤左右,2024年12月12日从海拉尔区鑫百慧食品批发部购进鸽子一箱共25个。该单位进货时,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未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2024年12月30日现场检查该单位经营的冻鸽子(含2024年12月30日消费者举报提供结算单中显示该单位销售1个)共7个,售价55元/个;猪肉串198串,售价2元/串;牛肉串295串,售价3元/串;羊肉串203串,售价3元/串。
同日,同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经营的上述食品进行抽检并委托哈尔滨海关技术中心进行检验,2025年1月8日哈尔滨海关技术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显示,该单位2024年12月30日经营的冻鸽子、牛肉串、羊肉串、猪肉串挥发性盐基氮检验结果不合格。以上食品均已销售,违法所得为2275元,货值金额2275元。
2024年12月29日当事人向消费者销售超过保质期“小公桔桔汁饮料”2瓶,售价为6元/瓶,违法所得12元,货值金额12元。因该单位未建立销售台账,菜单以价格区分饮料,不显示具体饮品名称,故当事人是否还销售过过期饮料无法确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五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四)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五)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及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三)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或者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制度”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建议对当事人处罚如下:
1.警告;
2.没收违法所得2287元;
3.处以50000元罚款;
罚没款合计:52287元,上缴财政。
50000.00元
-
2025-04-0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