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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莲城农贸市场管理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夏云杰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5205223374268675所属地区:贵州省
企业地址:贵州省毕节市黔西县迎宾大道2号盛世花都一楼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黔市消行罚决字〔2026〕第0008号
2026年1月28日,我大队监督员对位于贵州省毕节市黔西县迎宾大道2 号盛世花都一楼由黔西莲城农贸市场管理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5223374268675,地址:贵州省毕节市黔西县迎宾大道2号盛世花都一楼,法定代表人:夏云杰)管理的莲城农贸市场(该农贸市场所在建筑主体为盛世花都,占地面积约为3760㎡,主体建筑高度为93米(地上32层、地下2层)。农贸市场使用区域为主体建筑一楼局部,面积约为2300㎡,共设置摊位58个,其中31个摊位正在使用中,该农贸市场于2015年投入使用)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农贸市场存在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第四款之规定。根据2026年1月28日双随机检查及2026年2月10日营业前检查所指出的问题,按照《重大火灾隐患判定规则》(GB35181-2025)第4.1条第c项之规定进行综合判定,判定该农贸市场存在的火灾隐患为重大火灾隐患。经调查,该农贸市场于2015年投入使用,经黔西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指挥部办公室文件专题会议纪要显示,莲城农贸市场作为城乡居民“菜篮子”商品主要提供场所,是“民生工程”“再就业工程”“三农问题”等重要工作平台,是一项利民、惠民的建设工程。黔西莲城农贸市场管理有限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9时依法取得《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2026年3月26日14时向我大队提交了减轻处罚申请书,该场所积极整改,主动消除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符合减轻处罚情形
对黔西莲城农贸市场管理有限公司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违法行为,责令黔西莲城农贸市场管理有限公司停止莲城农贸市场的使用、营业,并处罚款人民币玖仟壹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9100.00元
黔西市消防救援大队
2026-03-3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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