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江门市钜中房地产有限公司

在营(开业)企业
开庭公告 1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吴章锦注册资本:5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40705677106034N所属地区:广东省
企业地址:江门市新会区大泽镇新园工业开发区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5-29
(2024)粤0705民初4113号
广告合同纠纷
中山市鸿图广告有限公司
江门市钜中房地产有限公司
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新人社监字﹝2025﹞第56号
我局于2025年7月21日向江门市钜中房地产有限公司依法送达新人社监字〔2025〕第56号《劳动保障监察整改指令书》,要求江门市钜中房地产有限公司自收到该整改指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足额支付温计明等36名工人2024年1月至2025年5月期间的工资差额1347823.69元,并在支付工资的次日将工人工资支付凭证(工人签收表)复印件送至我局,但江门市钜中房地产有限公司逾期不改正。随后,我局对江门市钜中房地产有限公司作出《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告知书》,江门市钜中房地产有限公司在收到《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告知书》之日起三日内未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我局陈述和申辩。
对江门市钜中房地产有限公司作出处罚20000元
20000.00元
江门市新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09-01
2
新人社监字﹝2025﹞第11号
我局于2025年1月24日向江门市钜中房地产有限公司依法送达《劳动保障监察整改指令书》(新人社监字〔2025〕第11号),要求江门市钜中房地产有限公司自收到整改指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先行垫付被拖欠的工人工资,并在支付工资的次日将工人工资支付凭证(工人签收表)复印件送至我局,但江门市钜中房地产有限公司逾期不改正。随后,我局对江门市钜中房地产有限公司作出《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告知书》,江门市钜中房地产有限公司在收到《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告知书》之日起三日内未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我局陈述和申辩
对江门市钜中房地产有限公司作出处罚15000元
15000.00元
江门市新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03-0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