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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新县烤羊人餐饮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刘复松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20222MA4G0PAHX9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阳新县城东新区城东一品二期A6栋112号铺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阳新市监处罚〔2023〕250号
当事人是2022年6月经阳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的个体户,一直在城东管理区城东一品商业街从事餐饮服务。2023年6月6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餐饮店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店厨房操作台有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绿丰”牌松肉粉1袋(已开封),净含量为250g,生产日期为2021年3月11日,保质期为2年;“小丑娃”姜粉1袋(已开封),净含量为38g,生产日期为2021年5月8日,保质期为24个月;“南街村”调料粉1袋(已开封),净含量为150g,生产日期为2021年9月13日,保质期为12个月。上述食品原料是当事人聘请师傅于2022年10月从李家湾菜市场购进,“绿丰”牌松肉粉进价每袋10元,“小丑娃”姜粉进价每袋6元,“南街村”调料粉进价每袋8元,超过保质期食品原料货值为34元,因当事人未建立台账,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2、罚款10000元。
10000.00元
阳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8-0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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