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大足区国色天香养生会所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经营异常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梁贞玉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500225MA5UKTQ58G所属地区:重庆市
企业地址:重庆市大足区龙水镇新龙水广场三楼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大足市监处字(2023)118号
经查:当事人系本辖区2012年1月5日成立的个体工商户,办理有《营业执照》,经营者梁贞玉,经营场所在重庆市大足区新龙水广场三楼,主要从事美容服务活动。 现查明,当事人于2021年从罗丽芬控股网络上购进2盒Easybio?琦肌凝肌液。当事人无法提供供货商的资质证明材料、合法票据及该批次Easybio?琦肌凝肌液的出厂检验报告等材料。当事人购进上述Easybio?琦肌凝肌液时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当事人购进上述Easybio?琦肌凝肌液后,一直置于货架上进行销售,销售价为88.00元/盒,但销售数量为0。当事人从2022年开始建立了《重庆市化妆经营(使用)单位购进台账》及《本月销售台账》。其台账显示,该产品超过使用期限后,销售数量为0。 2023年2月7日,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有2盒Easybio?琦肌凝肌液已超过使用期限,当事人在经营活动中销售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的违法行为被我局依法查获。 因销售价格有现场检查照片及当事人的陈述予以证明,Easybio?琦肌凝肌液的购进数量有当事人的陈述予以证明,在超过使用期限后的销售数量有《本月销售台账》予以证明,故办案人员对销售价88.00元/盒和超过使用期限后的销售数量为0予以采信,故当事人销售上述超过使用期限的Easybio?琦肌凝肌液的货值金额为176.00元(2盒×88元/盒=176元),违法所得为0元。
警告、责令限期改正,责令消除影响,罚款
8000.00元
重庆市大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4-23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15-07-07
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报送年度报告
重庆市大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