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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平市捷安通物流运输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8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蔡琪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60281MA3ABMC08E所属地区:江西省
企业地址:江西省景德镇市乐平市双田镇黄沙岭村168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婺源交罚﹝2025﹞0043号
超限运输
罚款
4500.00元
婺源县交通运输局
2025-06-05
2
婺源交罚﹝2025﹞0044号
超限运输
罚款
4500.00元
婺源县交通运输局
2025-06-05
3
乐平交超罚﹝2024﹞0147号
2024年08月21日15时35分,本机关执法人员在乐平市X091县道塔科线路段巡查发现,赣H39915四轴重型自卸货车涉嫌擅自超限运输行驶公路的行为。经调查,驾驶员朱国庆驾驶赣H39915运载石子,经称重检测,车货总质量47.03吨,车货总质量限定31.00吨,超限16.03吨,超限率51.71%。
违反了《江西省公路条例》第三十一条,依据《江西省公路条例》第七十条、《江西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2024版)》决定给予8000元的行政处罚。
8000.00元
乐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4-08-26
4
乐平交超罚﹝2024﹞0063号
2024年3月25日10时20分,本机关执法人员在乐平市G206国道塔前路段处巡查发现,赣H51588六轴重型半挂牵引车涉嫌擅自超限运输行驶公路的行为。经调查,驾驶员操某驾驶赣H51588运载石子,经称重检测,车货总质量62.53吨,车货总质量限定49吨,超限13.53吨。
违反了《江西省公路条例》第三十一条,依据《江西省公路条例》第七十条、《江西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2024版)》决定给予3900元的行政处罚。
3900.00元
乐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4-03-25
5
乐平交超罚﹝2023﹞0621号
2023年10月11日,本机关执法人员胡海涛、汪振勇在乐平市G206国道塔前路段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乐平市捷安通物流运输有限公司使用赣H33267重型自卸货车在江西省公路超限超载综合管理平台中有超载记录,涉嫌超限运输行驶。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决定给予8000元的行政处罚。
8000.00元
乐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3-10-13
6
浮梁交超罚﹝2023﹞0404号
2023年09月04日21时13分,本机关执法人员在寺前091线道处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操金根驾驶赣H51583重型半挂牵引车运载石子从寺前往乐平方向行驶。经检测,该车车货总重70.77吨,轴数是6轴,超限21.77吨,由于涉嫌金额较大。
罚款人民币壹万零伍佰元整
10500.00元
浮梁县交通运输局
2023-09-08
7
乐平交超罚﹝2023﹞0346号
乐平市捷安通物流运输有限公司赣H51588接电话短信通知,于2023年8月22日主动至乐平市治超指挥中心接受处理。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决定给予5000元的行政处罚。
5000.00元
乐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3-08-22
8
乐平交超罚﹝2023﹞0314号
2023年08月10日,本机关执法人员李长保、程国斌在乐平市G206国道塔前路段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乐平市捷安通物流运输有限公司使用赣H39915重型自卸货车在江西省公路超限超载综合管理平台中有超载记录,涉嫌超限运输行驶。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决定给予4000元的行政处罚。
4000.00元
乐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3-08-1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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