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天津市午盛辉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张佳美注册资本:53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2011630071331XB所属地区:天津市
企业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街道凯旋街1287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19-12-16
(2019)津0114民初15057号
典当纠纷
天津市国盛典当有限公司
天津市世纪鸿达安全生产标准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天津市午盛辉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张**,翟*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05-27
2020-01-09
(2019)津0114民初15057号
典当纠纷
天津市国盛典当有限公司与翟*、张**典当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064166.67元
民事案件
2
2020-05-27
2019-10-22
(2019)津0114民初15057号
典当纠纷
天津市国盛典当有限公司与翟*、张**典当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1000000.00元
民事案件
3
2019-12-10
2019-10-23
(2019)津0114执保1228号
典当纠纷
天津市国盛典当有限公司、翟*典当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1000000.00元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交(滨)罚﹝2026﹞07009号
天津市午盛辉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未按照要求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充装或者装载查验、记录制度
给予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10000.00元
天津市滨海新区交通运输局
2026-03-09
2
津交(总)罚〔2026〕11110号
危险货物承运人未按照规定制作危险货物运单或者保存期限不符合要求
你(单位)的行为违反了《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六十条第(二)项 的规定,并根据《天津市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津交规〔2024〕2号),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的行政处罚。
2000.00元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6-01-12
3
津交(滨)罚﹝2025﹞07044号
天津市午盛辉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制作危险货物运单
给予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2000.00元
天津市滨海新区交通运输局
2025-10-15
4
津交(滨)罚﹝2025﹞04061号
天津市午盛辉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制作危险货物运单
给予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2000.00元
天津市滨海新区交通运输局
2025-09-28
5
津交(总)罚﹝2025﹞101515号
天津市午盛辉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制作危险货物运单或者保存期限不符合要求案
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
2000.00元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5-06-13
6
津交(总)罚﹝2025﹞11946号
天津市午盛辉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制作危险货物运单案
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
2000.00元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5-04-24
7
津交(总)罚﹝2025﹞11596号
天津市午盛辉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制作危险货物运单案
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
2000.00元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5-03-16
8
京交﹝总﹞﹝2025﹞第0606-006816号
2025年02月21日14时06分,驾驶员刘刚驾驶津CC8171号楚胜牌中型罐式货车停靠在海淀区杏石口路53号被两名执法人员示证检查,经查,驾驶员刘刚受天津市午盛辉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指派,于2025年2月20日23时47分从海淀区西冉西街路口载8吨柴油去往海淀区杏石口路旁西冉田村安置房地块工地运送柴油,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已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被批准的经营范围包括危险货物运输(3类),驾驶员已取得《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从业类别: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津CC8171号车已取得《道路运输证》,被批准的经营范围是危险货物运输(3类),现场检查时通过运政通查询车辆状态为停运。
经查事实清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三条第二款,本机关决定给予当事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肆仟元整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
4000.00元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2025-03-10
9
津交(滨)罚﹝2025﹞07004号
天津市午盛辉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给予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10000.00元
天津市滨海新区交通运输局
2025-02-27
10
津交(总)罚﹝2024﹞11534号
天津市午盛辉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制作危险货物运单案
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
2000.00元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4-04-01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6-27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