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陵县万必隆超市(个体工商户)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徐旭必 | 注册资本:20.0万元 |
| 统一信用代码:92430224MADH409Y3L | 所属地区:湖南省 |
| 企业地址:湖南省株洲市茶陵县湖口镇湖口村第九组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茶市监处罚[2025]60号
2024年11月05日,茶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株洲市鸿鲲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茶陵县万必隆超市经营的螺丝椒(辣椒)进行抽检。螺丝椒(辣椒):经抽样检验,啶虫脒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1、没收违法所得14.7元;2、罚款8000元;第1、2项合计8014.7元(大写:人民币捌仟零拾肆元柒角)上缴国库。
8000.00元
茶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4-23
2
(茶)市监处罚〔2024〕208号
当事人于2024年4月8日取得了《营业执照》,现在茶陵县湖口镇湖口村第九组从事烟草制品零售;食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新鲜蔬菜零售;新鲜水果零售;鲜肉零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2024年08月15日,执法人员陈雄、苏石闯对茶陵县万必隆超市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店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未办理预包装食品备案),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
1、没收当事人违法经营的散装食品(1、三包散称豆皮,2、两包散称腐竹)
2、给予当事人作出人民币10000.00元罚款,上缴国库。
10000.00元
茶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0-08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7
未按照规定报送年度报告
茶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