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启东奥联邦购超市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黄景波注册资本:2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20681321216101N所属地区:江苏省
企业地址:启东市中央河中路789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7-30
(2024)苏0681民初5603号
保证合同纠纷
启东国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黄**,黄**,林**,林*,启东奥联邦购超市有限公司,上海亿丰企业(集团)启东投资有限公司,王*
启东市人民法院
2
2024-07-18
(2024)苏0681民初5603号
保证合同纠纷
启东国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林**,上海亿丰企业(集团)启东投资有限公司,启东奥联邦购超市有限公司,林*,王*,黄**,黄**
启东市人民法院
3
2024-04-12
(2024)苏0681民初2765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东市支行
启东奥联邦购超市有限公司,黄**,上海奥邦联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亿丰企业(集团)启东投资有限公司,林**
启东市人民法院
4
2024-03-28
(2024)苏0681民初2033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江苏启东珠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启东奥联邦购超市有限公司,林**,上海亿丰企业(集团)启东投资有限公司,董**,黄**,林*
启东市人民法院
5
2024-02-26
(2024)苏0681民初1455号
保证合同纠纷
启东国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林*,林**,上海亿丰企业(集团)启东投资有限公司,黄**,黄**,王*,启东奥联邦购超市有限公司
启东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9-09-06
2019-08-27
(2019)苏0681民初5335号
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
宏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与启东奥联邦购超市有限公司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启市监处罚〔2024〕00029号
本局于2023年8月16日接到举报称在当事人处购买的葱香味小麻花的标签营养成分表中钠含量标注不符合《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本局于2023年8月24日对当事人销售的葱香味小麻花进行了抽检,2023年10月20日收到上海华测品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编号为NO:A2230444234101016C的检验报告,报告显示当事人销售的葱香味小麻花的钠含量为306 mg/100 g。 本局于2023年8月18日接到举报称在当事人处购买的猫耳酥(芝麻味)的标签营养成分表中钠含量标注不符合《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本局于2023年8月24日对当事人销售的猫耳酥(芝麻味)进行了抽检,2023年10月20日收到上海华测品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编号为NO:A2230444234101017C的检验报告,报告显示当事人销售猫耳酥(芝麻味)的钠含量为213 mg/100 g。 本局于2023年10月24日至现场送达发现当事人已经停业,当事人因已经停业不在本地,本局进行了邮寄送达。当事人于2023年12月8日到本局主动领取了上海华测品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编号为NO:A2230444234101016C的检验报告和上海华测品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编号为NO:A2230444234101017C的检验报告,当事人现场表示对检验结果无异议。 现查明:当事人店内销售的葱香味小麻花是从南通华联副食品有限公司购进的,购进5袋,购进价格为11.0元/袋,销售价格为11.5元/袋。当事人向投诉人销售了1袋生产日期为2023年6月15日的葱香味小麻花,与本局同上海华测品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抽检的产品为同一批次。本局同上海华测品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抽检时,当事人向抽样人员销售了该批次产品中的2袋。至本局送达不合格报告时,上述批次的产品剩余2袋未售出,已经下架。当事人店内销售的猫耳酥(芝麻味)是从南通国品贸易有限公司,购进5袋,购进价格为14.0元/袋,销售价格为14.5元/袋。当事人向投诉人销售了1袋生产日期为2023年6月18日的猫耳酥(芝麻味),与本局同上海华测品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抽检的产品为同一批次。本局同上海华测品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抽检时,当事人向抽样人员销售了该批次产品中的2袋。至本局送达不合格报告时,上述批次的产品剩余2袋未售出,已经下架。 另查明:葱香味小麻花的营养成分标签中显示:项目钠,每100 g含131 mg。上海华测品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编号为NO:A2230444234101016C的检验报告显示,钠含量为213 mg/100 g,大于157.2 mg/100 g(120标示值),超出允许误差范围,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8050-2011)6.4条表2规定“食品中的能量以及脂肪、饱和脂肪(酸)、反式脂肪(酸),胆固醇,钠,糖(除外乳糖)允许误差范围≤120标示值”。猫耳酥(芝麻味)的营养成分标签中显示:项目钠,每100 g含93 mg。上海华测品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编号为NO:A2230444234101017C的检验报告显示,钠含量为306 mg/100 g,大于111.6 mg/100 g(120标示值),超出允许误差范围,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8050-2011)6.4条表2规定“食品中的能量以及脂肪、饱和脂肪(酸)、反式脂肪(酸),胆固醇,钠,糖(除外乳糖)允许误差范围≤120标示值”。 据此,本局认为当当事人销售标签含虚假内容的葱香味小麻花的货值金额57.5元,违法所得1.5元。当事人销售标签含虚假内容的猫耳酥(芝麻味)的货值金额72.5元,违法所得1.5元。
罚款金额1,300元;没收违法所得3元;行政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1300.00元
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1-11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3-10-30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