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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寿县先锋食品经营部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郭先锋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30722MA4LPRMU9W所属地区:湖南省
企业地址:湖南省常德市汉寿县龙阳街道宝塔河村东风组3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汉市监行罚{2024}35号
因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本局于2023年11月26日立案,经调查核实,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构成了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违法行为。由于当事人具有减轻处罚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本局拟对当事人作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120元;2、处罚款10000元(罚没共计10120元)
1、没收违法所得120元; 2、处罚款10000元(罚没共计10120元)。
10000.00元
汉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2-04
2
汉市监处罚﹝2024﹞35号
当事人在香辣香脆肠食品超过保质期后,将其继续销售给他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十)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构成了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违法行为。
1、没收违法所得120元;2、处罚款10000元(罚没共计10120元)。
10000.00元
汉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2-0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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