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州四运龙强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焕之 | 注册资本:294.8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52800722334918B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巴州库尔勒市建国北路10号祥龙苑小区1号办公楼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4-23
(2025)新2801民初1384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巴州哲奥众汽车配件销售有限公司
巴州四运龙强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新疆九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库尔勒市人民法院
2
2025-04-15
(2025)新2801民初2243号
教育机构责任纠纷
阿依古丽·亚森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分公司人民西路营销部,巴州四运龙强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库尔勒市第八小学
库尔勒市人民法院
3
2024-12-23
(2024)新28民终2028号
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
巴州四运龙强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戴**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4
2024-11-08
(2024)新2801民初6781号
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
李**
巴州四运龙强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库尔勒市人民法院
5
2024-11-06
(2024)新2801民初6594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李**
巴州四运龙强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库尔勒市人民法院
6
2024-08-06
(2024)新2801民初3857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张**
巴州四运龙强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库尔勒市人民法院
7
2021-11-15
(2021)新28民终1258号
不当得利纠纷
巴州四运龙强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巴州供电公司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8
2021-11-15
(2021)新28民终1258号
不当得利纠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5-05-28
2025-05-27
(2025)新民申1974号
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
戴**、巴州四运龙强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民事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2-07-27
2022-07-20
(2022)新2801执2035号
服务合同纠纷
巴州四运龙强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郭**服务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22-04-20
2022-03-16
(2022)新2801民初1139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巴州四运龙强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巴州康安职业环境检测评价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22-03-11
2022-02-08
(2022)新2801民初32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巴州四运龙强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舒*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4222.07元
民事案件
5
2022-02-15
2022-01-20
(2022)新2801民初204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巴州四运龙强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陈*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22-02-13
2022-01-24
(2022)新2801民初61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巴州四运龙强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22-01-08
2021-12-20
(2021)新2801民初8465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王**、巴州四运龙强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21-12-19
2021-12-17
(2021)新28民终1258号
不当得利纠纷
巴州四运龙强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巴州供电公司不当得利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9
2021-12-06
2021-11-17
(2021)新2801民初7550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巴州四运龙强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李*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10
2021-02-10
2021-02-02
(2020)新28民终1555号
身体权纠纷
巴州四运龙强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与赵**、赵**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巴库市监处罚(2026)60号
经查明,2024年10月19日,当事人购进了新疆缆盛线缆有限公司的电线,型号米数分别为(1)YJLV22 0.6/1KV 4*35+1*16、50米,销售价格17元/米、价格总计850元;开具新疆揽胜线缆有限公司该电线电缆发票一张(发票标号:24652000000052985532),用于新疆四运集团有限公司巴州旅客运输分公司签订的客运公司喷漆房施工,喷漆房施工材包含电线电缆,名称为YJLV22 0.61/KV 4*35+1*16。当事人销售的规格型号YJLV22 0.6/1KV 4*35+1*16的电缆规格型号属于须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列入目录的电线电缆。但生产企业新疆缆盛线缆有限公司所有产品未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当事人上述应取得未而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列入目录的电线进货价合计:850元,销售给新疆四运集团有限公司巴州旅客运输分公司的销售价格为1700元,差价850元,按照增值税发票13%扣税,税后违法所得为752.21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列入目录产品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综合考虑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决定对当事人减轻行政处罚如下: 1、罚款:5000元; 2、没收违法所得752.21元。
5000.00元
库尔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3-0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