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寿县恒伟混凝土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旋 | 注册资本:27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30722320609843C | 所属地区:湖南省 |
| 企业地址:湖南常德市汉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天星居委会天星路北侧(中联重科配套产业园对面)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06-07
(2023)湘0722民初1395号
买卖合同纠纷
汉寿县恒伟混凝土有限公司
湖南锦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汉寿县人民法院
2
2023-02-16
(2022)湘0722民初4252号
买卖合同纠纷
汉寿县恒伟混凝土有限公司
湖南宗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汉寿县人民法院
3
2023-02-08
(2022)湘0722民初3848号
买卖合同纠纷
汉寿县恒伟混凝土有限公司
刘**
汉寿县人民法院
4
2023-02-06
(2022)湘0722民初4033号
等买卖合同纠纷
汉寿县恒伟混凝土有限公司
湖南鸭了么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汉寿县人民法院
5
2022-07-21
(2022)湘0722民初1871号
买卖合同纠纷
汉寿县恒伟混凝土有限公司
湖南锦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汉寿县人民法院
6
2022-07-08
(2022)湘0722民初1827号
买卖合同纠纷
汉寿县恒伟混凝土有限公司
刘**
汉寿县人民法院
7
2022-05-24
(2022)湘0722民初190号
买卖合同纠纷
汉寿县恒伟混凝土有限公司
湖南省开源水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常德房屋建筑工程分公司
汉寿县人民法院
8
2022-04-11
(2022)湘0722民初541号
买卖合同纠纷
汉寿县恒伟混凝土有限公司
胡**
汉寿县人民法院
9
2022-03-10
(2022)湘0722民初541号
买卖合同纠纷
汉寿县恒伟混凝土有限公司
湖南宗辉建设有限公司
汉寿县人民法院
10
2022-02-25
(2022)湘0722民初190号
等买卖合同纠纷
汉寿县恒伟混凝土有限公司
湖南省开源水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常德房屋建筑工程分公司
汉寿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01-19
2023-10-11
(2023)湘0722财保110号
财产保全
汉寿县恒伟混凝土有限公司与王**非诉财产保全审查裁定书
非诉保全审查案件
2
2023-04-22
2023-02-08
(2022)湘0722民初3848号之一
买卖合同纠纷
汉寿县恒伟混凝土有限公司与刘**、刘**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2-09-06
2022-07-28
(2022)湘0103执5008号
买卖合同纠纷
汉寿县恒伟混凝土有限公司、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177577.50元
执行案件
4
2022-08-29
2022-08-17
(2022)湘0722民初1874号
买卖合同纠纷
汉寿县恒伟混凝土有限公司、湖南宗辉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22-08-29
2022-08-17
(2022)湘0722民初1871号
买卖合同纠纷
汉寿县恒伟混凝土有限公司、湖南锦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22-06-01
2022-05-24
(2022)湘0722民初190号
买卖合同纠纷
汉寿县恒伟混凝土有限公司、湖南省开源水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常德房屋建筑工程分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22-04-30
2022-04-12
(2022)湘0722民初541号
买卖合同纠纷
汉寿县恒伟混凝土有限公司、湖南宗辉建设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22-04-03
2022-03-28
(2022)湘0722执466号
买卖合同纠纷
汉寿县恒伟混凝土有限公司、湖南浩宇建设有限公司汉寿县分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9
2022-03-01
2022-01-24
(2022)湘0722民初189号
买卖合同纠纷
汉寿县恒伟混凝土有限公司、湖南浩宇建设有限公司汉寿县分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390075.00元
民事案件
10
2021-09-28
2021-08-20
(2021)湘0722民初1869号
买卖合同纠纷
汉寿县恒伟混凝土有限公司、大连宏威机械化施工工程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448478.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常环汉罚字〔2024〕3号
实施了未保证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的环境违法行为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罚款
20000.00元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汉寿分局
2024-01-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