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北碚区龙凤孙氏推拿中心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孙晓武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00109MA5XWWMF00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北碚区龙凤花园B栋14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03-14
(2023)渝01民终2596号
产品责任纠纷
祝**
重庆市北碚区龙凤孙氏推拿中心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
2023-01-12
(2022)渝0109民初12611号
产品责任纠纷
祝**
重庆市北碚区龙凤孙氏推拿中心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北碚市监处罚〔2023〕390号
经查:当事人于2003年5月办理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在重庆市北碚区龙凤花园B栋14号(现门牌号为:龙凤三村44号3幢附13号)从事推拿、按摩服务经营活动。当事人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2022年,当事人依据家传“骨质增生丸”处方自行购买药材,通过委托加工制作了“骨质增生丸”纯中药制剂(中药丸)一批次,由于没有加工记录及购买药材凭证,数量无法查清。当事人于2022年5月将该批次“骨质增生丸”销售给了举报人祝某80包,销售金额4500元。剩下的“骨质增生丸”用于自己使用,已没有剩余。
涉案“骨质增生丸”纯中药制剂,为直径3-4mm左右的黑色球形颗粒,用透明塑料密封成小包,约为15g/包,包装上没有任何标签、标识。
本案货值金额、违法所得以能查清的数量计均为4500元。该4500元违法所得已被法院判决其退还举报人。
责令消除影响
15000.00元
重庆市北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2-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