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阳县鑫源制气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杨林彦 | 注册资本:8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41129054195974K | 所属地区:山西省 |
| 企业地址:中阳县宁乡镇柳沟村龙天庙沟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应急罚-2025-25号
中阳县鑫源制气厂在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后仍然违法生产乙炔,从2025年8月至10月中旬,共生产乙炔1659瓶,销售1428瓶,销售收入158035元
对中阳县鑫源制气厂处:责令停止生产乙炔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壹拾伍万捌仟零叁拾伍元(¥158035),并处拾万元(¥100000)罚款
100000.00元
中阳县应急管理局
2025-11-03
2
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应急罚-2025-16号
中阳县鑫源制气厂安全生产许可证于2024年11月23日到期,为办理延期换证,进行了自动化生产设备升级改造,改造期间因调试新设备共组织过10来次生产活动,共生产861瓶乙炔,并向石楼城东氧气充气站购买2340瓶乙炔,生产、购买的3201瓶乙炔已全部销售,销售金额为335570元。该公司在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后,延期换证未办理完成的情况下,组织生产、销售活动,属于非法生产、销售危险化学品。
1、责令停止生产乙炔活动,没收违法所得玖万零贰佰陆拾一元(¥90261),并处捌万元(¥80000)罚款,2、责令停止经营乙炔活动,没收违法所得贰拾肆万伍仟叁佰零玖元(¥245309),并处壹拾伍万元(¥150000)罚款,合计没收违法所得叁拾叁万伍仟伍佰柒拾元(¥335570),并处贰拾叁万元(¥230000)罚款
230000.00元
中阳县应急管理局
2025-08-08
3
中-应急罚-2024-30号
2024年4月2日,我局执法人员对中阳县鑫源制气厂执法检查时,发现:主要负责人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
对中阳县鑫源制气厂处叁万元罚款(¥30000)
30000.00元
中阳县应急管理局
2024-05-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