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邛崃市羊安街道旺角超市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敏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510183MA6CEPD81H所属地区:四川省
企业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邛崃市羊安街道新庄路114-116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成邛市监处〔2024〕51018324000059号
当事人经营的该蜂蜜标签上无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以及生产者名称、食品生产许可或者备案编号、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等内容,其行为属于经营标签标识不符合规定的食品; 当事人经营的该蜂蜜标签上印有绿色食品图标及“蜂蜜功效:养生保健、清热祛火、润肠通便、美容养颜、改善睡眠、增强抵抗力、润肺止咳、延缓衰老等作用”等字样,当事人无法证明上述内容的真实性。 当事人于2023年9月10日从邛崃天元副食店购进涉案手工小麻花(红糖味)5盒,购进单价为8元/盒,销售价格为10元/盒;截止2023年12月5日我局检查当日,该批手工小麻花(红糖味)已销售4盒,在当事人店铺内货架上发现的该盒手工小麻花(红糖味)已超过保质期1天。 该批手工小麻花(红糖味)货值金额为50元,当事人购进该手工小麻花(红糖味)时,未索取并留存供货商经营资质和出厂检验合格证明文件等相关凭证,即未履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义务;当事人未建立销售台帐,无法证明其在食品超过保质期后作出销售,违法所得难以计算。
没收违法所得0.0200万元,罚款0.0500万元,警告
500.00元
邛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3-0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