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弥渡县曙光土杂经营部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杨树光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532925MA6KJMD53H所属地区:云南省
企业地址: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弥渡县弥城镇文笔农贸市场67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云市监大弥处罚〔2023〕28号
2022年4月22日,弥渡县曙光土杂经营部(杨树光)销售给大理光明商贸有限公司的万和昭通酱经抽检检验,黄曲霉毒素B1项目不符合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报告(№:A22SH05672)《云南省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编号:SC22532900650200309)。该批昭通酱是向个体工商户阮德丽(祥云县全红冷冻食品批发部,营业执照:92532923MA6KYTGM24,食品经营许可证:JY15329230026119)购进的。一共购进了20件,每件60袋,生产日期是2021年12月10日,购进价2.78元/袋,销售的价格2.96元/袋,货值金额是3552元,获得216元收入。该批次的昭通酱已销售完。当事人在得知检验报告结果后积极进行整改,进行了召回公示,期间无召回不合格昭通酱。我局执法人员提取了当事人的进货台账、进货单据、供货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及生产厂家相关资质材料(昭通万和食品有限公司: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品种明细表复印件)等相关证据材料。当事人在进货过程中未索要检验报告。
根据《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违反本办法第九条第(一)至(四)项规定的,由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食品小作坊处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对食品摊贩处3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当事人有违法所得,除依法应当退赔的外,应当予以没收。违法所得是指实施违法行为所取得的款项。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违法所得的计算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216元; 2、罚款人民币600元; 以上罚没款共计816元。
600.00元
弥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7-12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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