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孟州市永安加油站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3裁判文书 1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贾金生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10883MA4426QM02所属地区:河南省
企业地址:孟州市南庄镇驸马庄村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07-15
(2022)豫08民终2344号
企业租赁经营合同纠纷
孟州市永安加油站
陈**
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2-04-08
(2022)豫0883民初26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孟州市永安加油站
陈**
孟州市人民法院
3
2022-03-11
(2022)豫0883民初26号
企业租赁经营合同纠纷
孟州市永安加油站
陈**
孟州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8-30
2022-06-06
(2022)豫0883民初26号
企业租赁经营合同纠纷
孟州市永安加油站、陈**企业租赁经营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焦税稽二罚〔2025〕7号
其他违法
鉴于你单位配合检查,主动补缴税款,有效减轻了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社会影响较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8号)第十五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参照《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
313400.00元
国家税务总局焦作市税务局
2025-05-2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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