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贵州蒸蒸粮知食品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李胜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520115MAAK3GLR8B所属地区:贵州省
企业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金华镇林东蒿芝转运站仓库(贵阳市乌当区国粮购销有限公司内)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筑市监处[2023]4217号
一、贵州蒸蒸粮知食品有限公司一年内三次被处罚的涉案产品情况如下: 1、贵州蒸蒸粮知食品有限公司2023年3月11日生产的食品“酥饼(芝麻味)”,经贵州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在遵义市播州区合力惠民商贸有限公司抽样,2023年4月23日,贵州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出具《检验报告》(报告编号:【黔】质检第J20230105466号),上述批次食品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标准指标:不得使用,实测值:0.0288g/kg),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该公司上述批次食品“酥饼(芝麻味)”,共计生产108盒(规格:375g/盒),销售价格为5元每盒,违法所得共计540元,货值金额540元。 2、贵州蒸蒸粮知食品有限公司2023年3月4日生产的食品“酥饼(绿豆味)”和2023年3月25日生产的食品“酥饼(板栗味)”,经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编号分别为“No:食安2023-05-8094”“No:食安2023-05-8095”),上述两个批次食品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 论为不合格。该公司上述批次食品“酥饼(绿豆味)”,共计生产40箱,违法所得共计120元,货值金额930元;该公司上述批次食品“酥饼(板栗味)”,共计生产75箱,违法所得共计160元,货值金额1240元。 3、贵州蒸蒸粮知食品有限公司2023年5月13日生产的食品“荞酥”,经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在贵阳白云欧世华联超市(青杠林店)(另案处理)抽样检验,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标准指标:不得使用,实测值:0.163g/kg),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该公司生产上述批次食品“荞酥”22箱,13斤/箱,共计286斤。2023年5月24日全部销售给贵州弘升商贸商贸有限公司(另案处理),销售价格为78元/箱,销售收入共计1716元,货值金额1716元,违法所得1716元。 二、该公司生产涉案批次食品使用食品添加剂“脱氢乙酸钠”的情况如下: 1、该公司分别于2023年3月4、3月11日、3月25日生产的上述涉案批次食品“酥饼(绿豆味)”“酥饼(芝麻味)”“酥饼(板栗味)”均使用了食品添加剂“脱氢乙酸钠”; 2、该公司于2023年5月13日生产的上述涉案批次食品“荞酥”未使用食品添加剂“脱氢乙酸钠”。 三、该公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脱氢乙酸钠”调查情况如下: 2023年4月25日,该公司收到我局送达的贵州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出具《检验报告》(报告编号:【黔】质检第J20230105466号)后,对其2023年3月11日生产的食品“酥饼(芝麻味)”的检验结论没有异议,但称未添加苯甲酸及其钠盐。该公司积极查找原因,立即与检验机构联系沟通。2023年5月9日,贵州蒸蒸粮知食品有限公司委托中谱安信(杭州)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该公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脱氢乙酸钠”(标示生产者:南通奥凯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规格:1kg/
责令停产停业#
0.00元
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4-1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