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平桂区安田农资经营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琪滋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51103MA5PE24H5W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广西贺州市平桂区沙田镇沙田派出所附近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桂贺平市监处罚〔2025〕55号
经查实,当事人持有效《营业执照》在广西贺州市平桂区沙田镇沙田派出所附近的经营场所从事化肥经营活动。
2025年4月23日,我局在当事人的经营场所发现待销售的黔天化?钙镁磷肥(批号:20230220,贵州清和化学有限公司,净含量:25kg),同日,我局委托贺州市检验检测中心对上述化肥进行抽样送检(抽样单编号:GY250423-005)。2025年5月13日经贺州市检验检测中心检验出具了检验检测报告(编号:GY-25-0006),检验结论:上述化肥有效镁(Mg)实测值为3.2%低于标准指标≥6.0%的要求、可溶性硅(SiO2)实测值为2.9%低于标准指标≥20.0%的要求,判定为不合格。
当事人2025年2月14从平桂区望高民丰农资经营部购进黔天化?钙镁磷肥(批号:20230220,贵州清和化学有限公司生产),进货数量:3吨(120包),进货价:1300元/吨(32.5元/包),销售价:34.5元/包。能提供进货票据及供货商资质证明文件,该化肥未销售,货值金额为4140元。
1.没收质量不合格的黔天化?钙镁磷肥120包(货值金额:4140元);
2.罚款人民币2070元,上缴国库。
2070.00元
贺州市平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8-15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2-07-04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
贺州市平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1-07-06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
贺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平桂管理区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