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港北区锐锐杂货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覃镫锐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50802MAA7AAY34Q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贵港市港北区根竹镇金泰汽车城门口西边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贵北市监处罚〔2024〕151号
经调查,当事人自2024年1月起至案发止,在其本人开设的位于贵港市港北区根竹镇金泰汽车城门口西边的贵港市港北区锐锐杂货店从事卷烟经营活动,属于未经许可经营卷烟行为。2024年4月17日,我局执法人员当场依法先行登记保存当事人库存的8个品种共4.7条卷烟,价值人民币1045元。由于当事人未建立有进销售台账,造成的违法所得无法统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十二条“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责令停止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经营总额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之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建议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
罚款人民币210元,上缴国库。
210.00元
贵港市港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7-0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