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周运运输集团西华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冯东州 | 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11622772178132M | 所属地区:河南省 |
| 企业地址:西华县迎宾大道东段特色商业区内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10-08
(2024)豫1622民初621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荊**,王**,荊**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周口中心支公司,李**,周口周运运输集团西华有限公司
西华县人民法院
2
2024-08-06
(2024)豫0105民初1766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宋**
周口周运运输集团西华有限公司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3
2024-03-04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
周口周运运输集团西华有限公司
西华县人民法院
4
2022-07-15
(2022)豫1622民初2800号
名誉权纠纷
周口周运运输集团西华有限公司
杨**
西华县人民法院
5
2022-07-13
(2022)豫1622民初2800号
名誉权纠纷
周口周运运输集团西华有限公司
杨**
西华县人民法院
6
2022-04-14
(2021)豫1622民初473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王**
周口周运运输集团西华有限公司
西华县人民法院
7
2021-07-12
(2021)豫1622民初2925号
追偿权纠纷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周口中心支公司
周口市汽车运输集团西华公司
西华县人民法院
8
2021-03-18
(2021)豫16民终164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阳光财产保险服份有限公司周口中支公司
周口市汽车运输集团西华公司
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9
2021-02-03
(2020)豫1622民初437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杨**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周口市中心支公司,周口市汽车运输集团西华公司,许**
西华县人民法院
10
2021-01-05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张**
周口市汽车运输集团西华公司
西华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6-13
2021-12-22
(2021)豫1622民初531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董*、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周口中心支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1-11-30
2021-07-16
(2021)豫1622民初2925号
追偿权纠纷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周口中心支公司、周口市汽车运输集团西华公司等追偿权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1-08-05
2021-03-31
(2021)豫16民终164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周口中心支公司、周口市豫东汽车场站有限公司西华汽车站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4
2021-03-24
2021-02-19
(2021)豫1622民初45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曹**与郑*、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周口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0219.00元
民事案件
5
2021-03-09
2021-02-18
(2020)豫1622民初437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杨**与许**、周口市汽车运输集团西华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51187.28元
民事案件
6
2021-02-25
2021-01-25
(2020)豫1622民初288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王*、张**等与胡**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444762.71元
民事案件
7
2020-10-23
2020-09-03
(2020)豫1003民初2900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于**与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周口市中心支公司、周口市汽车运输集团总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22769.23元
民事案件
8
2020-10-13
2020-09-10
(2020)豫1622民初3145号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周口中心支公司与母**、周口市汽车运输集团西华公司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9
2020-07-23
2020-05-25
(2020)豫1622民初98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单**、单**等与侯**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90591.85元
民事案件
10
2020-06-23
2020-05-26
(2020)豫1622民初120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李**与母**、周口市汽车运输集团西华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61464.55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豫周西交罚字[2026]第0300049号
2026年03月19日,接到上级交通局通报河南省综合交通运输管理服务平台2026年3月17日抄告函,2026年03月19日 09时27分,西华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李巍、张高峰经出示执法证件并告知现场人员执法身份后,对王得华驾驶的车牌号码为豫PV2766的中型客车进行了检查,发现该车登记所有人为周口周运运输集团西华有限公司,经调查,周口周运运输集团西华有限公司豫PV2766客运车辆于2026年03月15日11时04分55秒到2026年03月15日11时25分53秒存在动态监控数据中断行为,2026年03月16日09时25分31秒到2026年03月16日11时05分30秒存在动态监控数据中断行为。
依据《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对当事人 周口周运运输集团西华有限公司 决定给予 罚款贰佰元整 的行政处罚。
200.00元
西华县交通运输局
2026-03-19
2
豫周西交罚字﹝2026﹞第0300032号
2026年03月13日09时32分30秒,西华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李巍、张高峰接河南省交通运输厅综合交通运输管理服务平台推送显示,周口周运运输集团西华有限公司所属的车辆豫PA0006于2026年03月01日16时42分48秒通过车内摄像头抓拍识别,发现存在驾驶员不是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驾驶员行为,通过执法人员调取周口周运运输集团西华有限公司豫PA0009车内摄像头发现确实存在驾驶员不是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的驾驶员。
罚款壹仟元整
1000.00元
西华县交通运输局
2026-03-13
3
豫周西交罚字﹝2026﹞第0300003号
2026年03月02日09时35分23秒,西华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李巍、赵纪涛接河南省交通运输厅综合交通运输管理服务平台通报显示,周口周运运输集团西华有限公司所属的豫PB9009省际班车于2026年01月03日从西华县出发,在2026年01月04日至2026年01月05日无西华县的卫星定位记录,涉嫌未按照审批的线路行驶行为
罚款壹仟元整
1000.00元
西华县交通运输局
2026-03-02
4
豫周西交罚字﹝2026﹞第0200029号
2026年02月26日09时06分22秒,西华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李巍、赵纪涛接河南省交通运输厅综合交通运输管理服务平台通报,周口周运运输集团西华有限公司所属的豫P89067客运车辆于2026年02月10日从西华县出发去浏阳市,并于2026年02月14日返回到西华,未发现终点浏阳市的卫星定位数据,涉嫌未按照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的事项运行行为,经调查,豫P89067客运车辆确实存在未按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的事项运行。
罚款壹仟元整
1000.00元
西华县交通运输局
2026-02-26
5
豫周西交罚字[2024]第1100003
2024年11月20日 9时40分,接河南省交通运输厅综合服务平台第三类抄告,周口周运运输集团西华有限公司豫PB9009大型客车,于 2024年11 月13 日至 2024年 11月 19日的车辆运营卫星定位(或卡口)数据信息与客运包车标志牌载明的事项不符,经道路运输服务中心核查认定,豫PB9009大型客车批准客运标志牌起始地为西华终到地为昆山,该车卫星定位数据信息无终到地信息。?经调查,该车未按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的事项运行。?经调查核实,?周口周运运输集团西华有限公司?涉嫌实施了?客运包车不按照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的事项运行?的违法行为。 以上事实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抄告信息、从业资格证、道路运输证等证据予以证实。
罚款壹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1000.00元
西华县交通运输局
2024-11-19
6
湖运政罚〔2024〕10J94
2024年3月26日9时05分,长兴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李杰、汤建忠在长兴县和平镇和琛公路白茶街路段巡查时,发现车号为豫PA7777大型普通客车有违法嫌疑,于是指挥该车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检查发现:该车内乘有56名乘客,经询问,车上乘客都为包乘该车的采茶工,驾驶员张趁新驾驶豫PA7777大型普通客车从河南西华县载运包乘该车的56名采茶工至长兴和平镇,运费6500元。该车已取得道路运输证,核定的经营范围为省际包车客运,但该车在运输此趟包车经营业务时未持包车合同。
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
500.00元
长兴县交通运输局
2024-03-26
7
豫漯舞交罚字(2023)0800002号
周口周运运输集团西华有限公司不按照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的事项运行
周口周运运输集团西华有限公司不按照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的事项运行
1000.00元
舞阳县交通运输局
2023-08-09
8
豫洛交执罚字[2023]第0407009号
2023年04月10日10时11分,洛阳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张轶轲、郭智涛等依法在二广高速瀍河收费站处实施行政检查发现,刘建华驾驶周口周运运输集团一运有限公司豫P6B733旅游包车进行了检查,发现该车登记所有人为周口周运运输集团一运有限公司,车上有59名乘客,从周口到洛阳,豫旅游客运许字0029819号。经调查核实,周口周运运输集团一运有限公司实施了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的违法行为。以上事实有《现场笔录》《身份证/》《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从业资格证》《身份证》《道路运输证》《河南省道路非定线旅游客运区域许可证明》等证据予以证实。
依据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罚款壹仟元整
1000.00元
洛阳市交通运输局
2023-04-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