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莲都区久源酒业商行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金春平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31102MA2HK1WCXA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寿尔福路459号东起第三间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丽莲市监处罚〔2023〕363号
经查明:当事人于2021年2月24日从青田***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采购5种酒。其中1、标称“CHATEUA LAFITE ROTHSCHILD PAUILLAC”的酒,俗称“大拉菲”,为供货商赠送,共赠送1瓶,无购进价格;2、标称“LEPETIT MOUTON DEMOUTON ROTHSCHILD”的酒,俗称“大木桶”,为供货商赠送,共赠送2瓶,无购进价格;3、标称“Chateau Mouton Rothschild”的酒,俗称“小木桶”,为供货商赠送,共赠送2瓶,无购进价格;4、标称“CHATEAU DUHART-MILON 2016 PAUILLAC”的酒,俗称“都夏美隆”,共购进6瓶,购进价格为600元/瓶。以上4种酒作为店内展示用,非卖品,均在商品标签上标注“私人珍藏非卖品”字样。5、标称“AMARONE DELLA VALPOLICELLA”的酒,俗称“阿玛罗尼”,共购进12瓶,购进价格为358元/瓶,销售价格为450元/瓶,其中4瓶外包装无中文标签,于2023年4月19日被我局查获,货值金额为1800元(4瓶×450元)。当事人可以提供以上售卖酒品的购进票据、供货商的资质以及红酒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
当事人销售进口的红酒没有中文标签,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七条:“进口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当有中文标签;依法应当有说明书的,还应当有中文说明书。标签、说明书应当符合本法以及我国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并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预包装食品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条规定的,不得进口。”的规定,属于销售无中文标签的进口预包装食品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二)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应当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并作处罚如下:
一、没收无中文标签的红酒4瓶;
二、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800元;
三、罚款人民币15000元。
15000.00元
莲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7-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