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山县苗记酸汤鱼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潘世龙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22634MABPJE8539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雷山县西江镇西江五号桥董兆文家房屋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雷市监处[2024]167号
经调查查明,至2024年6月23日时当事人在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活动中存在:“1.从业人员11人,其中5人未持健康证;2.厨房“三防”措施不到位;3.厨房卫生管理不到位,存在窗户网油渍未清理;4.未按规定穿戴衣帽、口罩;餐具消毒未达到消毒保洁要求”行为,我局依法对当事人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当事人在2024年6月30日前整改完成,至2024年7月10日复查时当事人未按责令整改要求完成整改,还存在“三防”措施整改不到位、食品加工场所环境卫生未整洁、餐具消毒设备和餐具保洁设备未满足店内餐具消毒和餐具保洁等不符合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2024年6月23日、7月10日对当事人经营场所检查的《现场笔录》、现场检查图片及2024年7月11日对当事人经营者的《询问笔录》,证明当事人生产经营餐饮服务未按规定制定、实施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的事实。
2.当事人《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当事人与房东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1份,从业人员《健康证明》9张,证明当事人具有合法的主体资格。
罚款0.5万元#
5000.00元
黔东南州雷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9-0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