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德威旅游汽车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威威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220105594493411B | 所属地区:吉林省 |
| 企业地址:长春市经济开发区东方广场万豪国际B座1122室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05-23
(2023)吉7101民初388号
公路旅客运输合同纠纷
裴*
吉林省德威旅游汽车有限公司
长春铁路运输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金运政罚﹝2025﹞5811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01月13日13时09分,永康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永康市五金大道上园路口地段检查时发现吉林省德威旅游汽车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吉林省德威旅游汽车有限公司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旅客乘车。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国农业银行永康支行永康市财政局财政存款专户、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1000.00元
永康市交通运输局
2025-01-14
2
四交处(2024)220300130001
吉林省德威旅游汽车有限公司的吉AE9069黄色客运车辆正在运载乘客,经调查该车包车标志牌信息显示车辆起始地为长春市终点地为唐山市,包车标志牌信息显示途径地无四平市,该车包车标志牌信息与行驶路线不符,当事人不能当场提供其他有效证明,该车为扰乱了客运市场运输秩序。
当事人足额缴纳罚款
1200.00元
四平市交通局
2024-07-25
3
四交处﹝2024﹞220300130001号
客运包车不按照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的事项运行
罚款
1200.00元
四平市交通运输局
2024-07-25
4
吉长交罚﹝2024﹞22010001006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条
罚款0.5万元
5000.00元
长春市交通运输局
2024-06-0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