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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县顺通物流园有限公司顺通餐饮商贸分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赵明娟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1621221MA726GHL8U所属地区:甘肃省
企业地址:甘肃省陇南市成 县抛沙镇高桥村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成)市监罚﹝2024﹞38号
“银耳”,产地:福建省宁德市,产品标准号:6B7096,食品生产许可证号:SC11635092200404,生产日期:2022年4月23日,保质期:18个月,数量2袋;“银耳”无标识标签、数量3袋;泡椒鱼皮,食品生产许可证号:SC11134120430013,产品标准号:SB1T10379,保质期:-8℃以下12个月,生产日期:2023年1月10日;生产商:安徽省百达鲜食品有限公司,数量21袋。当事人现场未能提供上述食品的相关票据。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法》第三十四条“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第(十)项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第(十一)项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并于当日报请局领导审批同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第(四)项对涉嫌物品进行扣押。
对成县顺通物流园有限公司顺通餐饮商贸分公司进行了:1.罚款:金额50000元;以上处罚内容共计壹项,罚没款合计5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
50000.00元
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5-08
2
成消行罚决字﹝2024﹞第0034号
2024年3月9日,我大队对位于甘肃省陇南市成县抛沙镇高桥村的成县顺通物流园有限公司顺通餐饮商贸分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场所消防控制室开向建筑内的门未设置乙级防火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停用消防联动控制机柜,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依据《甘肃省消防救援机构关于对部分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的裁量细则》第二部分第二条第三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成县顺通物流园有限公司顺通餐饮商贸分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依据《甘肃省消防救援机构关于对部分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的裁量细则》第二部分第三条第三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成县顺通物流园有限公司顺通餐饮商贸分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合并执行: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15000.00元
成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4-03-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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