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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播州区南白璐依卤味店(个体工商户)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孙波娜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520321MAEMQ2QG6T所属地区:贵州省
企业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播州区南白街道白锦社区万寿广场B栋B-18-2号门面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播市监处罚〔2026〕87号
2026年4月10日,我局开展网络餐饮检查工作,行至遵义市播州区南白璐依卤味店,现场经营有相关卤味食品,现场悬挂有营业执照,但未见贵州省小餐饮登记证,工作人员刘平莲联系负责人后,最终也未能提供。工作人员刘平莲陈述,在美团平台有本店的卤味食品销售,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打开美团APP,搜索该店并查看商家经营资质,发现营业执照及贵州省小餐饮登记证经营者名字为陈德琼,与现场悬挂的营业执照经营者名字孙波娜不一致。我局现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暂停营业。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设立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应当向其生产经营场所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登记申请。县级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在五个工作日内予以登记并发证;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的规定。2026年4月10日立案调查,现已调查完毕。 经查:2025年12月24日,当事人从上一任店铺经营者(陈德琼)手中接手了遵义市播州区南白璐依卤味店,并办理了营业执照变更手续,但未重新取得贵州省小餐饮登记证,继续在原地址播州区南白街道白锦社区万寿广场B栋B-18-2号门面及美团网络销售食品,直至案发。 当事人销售的食品均是从贵州华初食品有限公司进购,能够提供供货商的经营资质及产品合格证明材料。当事人线上美团网络平台第一单从2026年1月17日起至2026年4月5日,总共销售了4315.7元,其中1月份1373.05元,2月份1525.5
一、没收违法所得6577元;二、罚款1000元。
1000.00元
遵义市播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0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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