岱山县姐姐家驴肉火烧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汪琴娜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30921MA2DN9EA3C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岱山县高亭镇沿港中路261号一楼东面两间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岱市监处罚〔2026〕58号
2026 年 3 月 17 日,被处罚人岱山县姐姐家驴肉火烧店在岱山县高亭镇沿港中路 261 号一楼东面两间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当事人未履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警告处罚。当事人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如下减轻处罚:罚款10000元。综上,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如下行政处罚:1.警告;2.罚款10000元。
10000.00元
岱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5-11
2
岱市监处罚〔2026〕14号
2026年01月28日,被处罚人岱山县姐姐家驴肉火烧店在位于岱山县高亭镇沿港中路261号一楼东面两间的经营场所后厨环境不洁。
当事人经营场所后厨环境不洁行为,违反了《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依据《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罚款500元。
500.00元
岱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2-0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