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乡济众中西医结合门诊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吴建先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48377438655X3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梧桐街道景雅路743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12-26
(2025)浙0483民初2231号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姚**
桐乡济众中西医结合门诊有限公司
桐乡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01-01
2018-08-27
(2018)浙0483民初6191号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北京优图佳视影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桐乡济众中西医结合门诊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18-08-19
2018-07-17
(2018)浙0483执2758号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谭*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执行实施类结案通知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桐卫计生罚﹝2026﹞1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桐卫计生罚〔2026〕1号 案件名称:桐乡济众中西医结合门诊有限公司未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擅自开展妊娠终止手术案案 被处罚人名称:桐乡济众中西医结合门诊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名称:吴某某 主要违法事实:桐乡济众中西医结合门诊部有限公司未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于2025年11月16日为患者张某兰开展终止妊娠手术,违法所得3489.1元。 行政处罚的种类: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3489.10元;3、罚款人民币9000.00元。 行政处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罚款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缴至工行桐乡支行、农行桐乡支行、中行桐乡支行、建行桐乡支行、桐乡农商银行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桐乡市卫生健康局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2026年3月10日
对桐乡济众中西医结合门诊有限公司予以如下处罚:警告;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3489.1元;罚款人民币9000元;
9000.00元
桐乡市卫生健康局
2026-03-1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