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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正和祥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广安万盛中路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詹少玉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1511600MA64G8LQ7W所属地区:四川省
企业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万盛中路131、133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广广市监处〔2024〕51160223000522号
当事人经营场所面积65平方米,办理有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等证件。2023年11月7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的宣传单系当事人自行设计并找广告公司制作,于2023年11月1日制作好后放到店内对外进行宣传。活动时间为“11月8日-11月12日”的宣传单中“慢病用药专场”上印制有苯磺酸氨氯地平片、血塞通胶囊等处方药的药品名称、规格、生产公司、优惠信息、药品外包装图片,该宣传单共印制了100份,于2023年11月1日开始通过药店工作人员发放给药店周围路过的群众,吸引群众进店买药,截止执法人员检查之时已发放30份。活动时间为“11月1日-11月7日的宣传单中“慢病特惠,疗程更省”上印制有苯磺酸氨氯地平片、血塞通软胶囊等处方药的药品名称、规格、生产公司、优惠信息、药品外包装图片,该宣传单印制了20份,于2023年11月1日开始张贴在店内进行对外宣传,截止执法人员检查之时当事人已停止宣传。 当事人向群宣传上述宣传单,吸引群众进店买药的行为,应当认定为发布广告行为,因该宣传单上印有处方药相关信息,该行为应当认定为发布处方药广告行为。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1月7日,当事人尚未售出宣传单上的处方药,故无违法所得。
罚款1.0000万元,责令停止发布
10000.00元
广安市广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1-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