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南京锦氟龙泵阀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行政处罚 1经营异常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吴权军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201040802816149所属地区:江苏省
企业地址:南京市秦淮区明匙路89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10-18
买卖合同纠纷
南京锦氟龙泵阀有限公司
青岛恒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宁秦市监处罚〔2023〕09082号
经查,当事人于2013年11月6日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主要从事泵、阀等机电产品的销售。当事人自设的官网(https://www.jflbf.cn/),在官网页面上发布公司简介,内容包含:“(01)15年专业生产化工泵厂家,处理超过5000多种特殊工况。(1)15年专注化工泵制造,......,常规尺寸全部现货供应;(02)引起欧洲工艺,选用进口材料,15年匠心打造,品质值得信赖。(1)欧洲原装工艺图纸,......,年销量高达9000台,产品通过ISO9001、2008国际标准;(03)品牌保证,利润更高、价格实惠,同比减少20”等内容,并在网页下方留有当事人的固定电话、邮箱、联系地址、手机号等联系方式。经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当事人未取得在网页上宣称的ISO9001、2008国际标准的认证证书。经询问调查,当事人其余在网页上宣传的内容均未能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当事人提供了该网站自2023年12月至2025年12月的浏览次数,共计1918次。 本局认为,当事人在官方网站上对其商品与服务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鉴于当事人系初次违法,虚假宣传的内容在其自设的公司官网的公司简介内容中,我局在恢复案件调查时发现当事人对违法宣传内容进行删除并修改,浏览记录较少,可以认定其行为对市场秩序的扰乱程度较轻,危害后果轻微,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建议对当事人处罚如下: 罚款10000元,上缴国库。
罚款金额10,000元;行政处罚种类:罚款;
10000.00元
南京市秦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2-03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3-12-14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南京市秦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