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康顺源大药房有限公司和昌店分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胡忠胜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0112MAC85JJG7F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永丰大队空调塑料制品及塑料模具生产建设项目1-6号厂房4栋1层2室2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武东市监处罚〔2025〕490号
你公司提供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备案编号:黔东南械备20240099)未载明“使用人群”。
你公司于2025年3月1日从宛星健康产业(郑州)有限公司购进“汉城轶方?叶黄素TM医用退热凝胶”(生产批号:20250102、生产日期:20250102),包装正面标注“[使用人群]”,生产厂家为贵州海思诺药业有限公司,医疗器械备案凭证编号为黔东南械备20240099,购进共计10盒,已销售9盒,进价1.79元每盒,售价4.59元每盒。核定货值45.9元,违法所得25.2元。
另查明,投诉人购买的产品为“汉城轶方?叶黄素TM医用退热凝胶”(生产批号:20250315),生产厂家为贵州瑞尔康药业有限公司,医疗器械备案凭证编号为黔东南械备20250011,包装标签未载明“使用人群”。...[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你公司经营标签与备案的相关内容不一致的医疗器械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本局决定责令你公司改正上述违法行为,罚款1000元。鉴于你公司已完成违法行为改正,本局不再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1000.00元
武汉市东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0-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