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蓝格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其华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50103MA5P84BK7K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南宁市武鸣区城厢镇标营文江路10号(原武鸣县罐头食品厂)西面1号厂房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11-06
(2023)桂0110民初4393号
买卖合同纠纷
南宁蓝格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李**
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法院
2
2023-06-16
(2023)桂0110民初2365号
合同、准合同纠纷
南宁蓝格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欧比瑞卫生用品有限公司
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法院
3
2022-05-17
(2022)桂0110民初1626号
合同纠纷
南宁蓝格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南宁武鸣金花缘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张**
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法院
4
2022-05-17
(2022)桂0110民初1626号
合同纠纷
南宁蓝格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张**,南宁武鸣金花缘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4-03-08
(2023)桂0110民初4393号
服务合同纠纷
南宁蓝格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李**
裁判文书
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法院
2
2023-11-26
(2023)桂0110民初4393号
买卖合同纠纷
南宁蓝格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李**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6-28
2022-05-17
(2022)桂0110民初1626号
合同纠纷
南宁蓝格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南宁武鸣金花缘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等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南武)应急罚﹝2024﹞002&MDASH5号
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到位,在对驾驶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中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从业人员是否经培训合格后上岗无法考证,其中肇事车辆驾驶员冯伟权未经考核合格即上岗
南宁蓝格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对该起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八号)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对南宁蓝格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处人民币叁拾万元(¥300000)罚款的行政处罚。
300000.00元
南宁市武鸣区应急管理局
2024-03-05
2
(南武)应急罚〔2024〕002-5号
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到位,在对驾驶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中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从业人员是否经培训合格后上岗无法考证,其中肇事车辆驾驶员冯伟权未经考核合格即上岗
南宁蓝格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对该起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八号)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对南宁蓝格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处人民币叁拾万元(¥300000)罚款的行政处罚。
300000.00元
南宁市武鸣区应急管理局
2024-03-0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